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經貿  >   地産

買婚房卻買到“凶宅” 房東被判退房

2016年09月12日 08:20:21  來源:新聞晨報
字號:    

網路配圖

  網路配圖

  法院:被告隱瞞應予披露的資訊,存在“沉默性欺詐”行為

  晨報記者 李東華

  在簽訂仲介協議、支付房款和仲介費後,意外得知原房東出售的房屋內曾發生過“不祥”事件。買家提出退房,最後雙方鬧上法院,而法院最終認定,房東存在沉默性欺詐行為,支援了買家的訴求。

  買進的婚房係“凶宅”

  兩年前,原告肖某、潘某和被告杜某某通過仲介居間介紹簽訂了《上海市房地産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約定購買位於浦東新區環林東路某處房屋(以下簡稱係爭房屋)。

[責任編輯:葛新燕]

特別推薦
點擊排名
聚焦策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