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經貿  >   産業分析

網路氣象預報資訊傳播存五偏差 部分平臺未依法備案

2017年05月25日 09:05:38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部分網站平臺傳播氣象預報資訊存在預報要素不準確、預報內容不全面、預警資訊不規範、資訊傳播不及時、來源時間不明確五方面問題。部分網站平臺未依法向氣象部門備案。

  氣象法、《氣象預報發佈與傳播管理辦法》《氣象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是我國網際網路氣象預報資訊傳播法律法規框架,各方主體的責任、標準和評價體系、罰則都在其中。

  網站平臺要充分認識氣象資訊“免費不免責”。規範使用,就是要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使用

  “我看手機上的天氣資訊,一般會用兩三個軟體,然後綜合起來看。”面對記者提出的如何看待氣象預報手機軟體問題,北京市大興區居民李磊磊這樣回答。

  “我一般不會通過手機軟體看天氣預報,感覺手機上的天氣預報沒準兒。”大興區居民張成對記者説。

  近年來,網站和手機App上大量傳播氣象預報資訊,甚至出現了專門的氣象預報App。這些氣象預報傳播新渠道的出現,可以説方便了群眾,但在準確性、及時性等方面卻存在一些問題,有些行為甚至與相關法律法規不符。

  傳播資訊存五種偏差

  網站、App傳播氣象預報資訊準不準?

  北京市氣象局選取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期間4次天氣預報和兩次氣象災害預警資訊為評價時段,選取了屬地內提供氣象預報服務影響力、瀏覽量比較大的8家網站和下載量比較大的8個App,對它們提供的公眾氣象預報傳播、氣象災害預警傳播進行了評價並對結果進行了通報。

  “考察網站和App的氣象資訊傳播,主要看內容一致性、傳播及時性、資訊完整性。”北京市氣象局工程師逯熙介紹,他們通過採集多家網站和手機客戶端傳播的公眾氣象預報,與北京市氣象臺發佈的氣象資訊進行比較發現,問題體現在五個方面:第一是預報要素不準確;第二是預報內容不全面;第三是預警資訊不規範;第四是資訊傳播不及時;第五是來源時間不明確。

  “首先是預報要素不準確的問題。”逯熙説,2016年11月21日,一家天氣網站發佈的天氣預報資訊中,白天的最高氣溫、晚上的最低氣溫、天氣現象和風速等與北京市氣象臺的資訊都比較一致。預報要素只存在一次風速和一次風向的偏差。

  據逯熙介紹,當天,一款氣象預報App的總偏差次數比較高。北京市氣象臺發佈的白天最高低溫是零攝氏度,這款App則顯示為1攝氏度。北京市氣象臺發佈的天氣現象是白天小雪轉陰,晚上陰轉晴;這款App則顯示小雪。此外,這款App在風速資訊上也有一些偏差。

  逯熙説,當天,在傳播天氣預報資訊的App中,偏差次數最少的是6次,偏差次數最多的為14次。

  2016年11月21日,在網站傳播的天氣預報資訊中,也出現了預報內容不全面的問題。在4個時段中,有一家網站4次未傳播風速、風向資訊。

  2016年10月27日15時45分,北京市氣象臺發佈北京市霜凍藍色預警。在網站及App平臺中,只有兩家網站和一款App傳播了一次,其他網站均沒有傳播。然而,網站傳播的霜凍預警圖標存在不規範之處。逯熙説:“對於網站而言,預警資訊傳播考評標準是兩次,這説明存在傳播不及時、不規範的問題。”

  “資訊傳播不及時還體現在數據更新速度上。”逯熙説,在評價中,有3家網站的平均傳播時間超過了15分鐘;在App中,一款App的平均傳播時間最長,為30分鐘。

  “來源、時間不明確,這是第五個方面。來源不明確情況非常多。”逯熙説,網際網路氣象預報資訊傳播,不僅在公共氣象預報上存在問題,在氣象災害預警方面也存在的問題,如未傳播預警資訊、未解除預警信號、未按規定使用標準圖標等。

  “第一期氣象傳播品質評價以引導為主,是為了促使網路平臺氣象預報資訊傳播更為規範。”北京市氣象局工作人員介紹,這次評價並沒有打分排名,並且納入的網站和App還不全,今後還將有更多的屬地網站和App納入評價範圍。

  法律法規不容忽視

  記者了解到,北京市氣象局這次品質評議的依據是氣象法、《氣象預報發佈與傳播管理辦法》《氣象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來自中國氣象局、北京市氣象局、北京氣象災害防禦中心的氣象法律法規專家告訴記者,這些法律法規是我國網際網路氣象預報資訊傳播法律法規框架,各方主體的責任、標準和評價體系、罰則都在其中。

  “我國對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實行統一發佈制度。”逯熙介紹,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應當按照職責向社會發佈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並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補充或者訂正。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社會發佈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

  “我國與氣象相關的法律法規都鼓勵媒體和單位傳播氣象預報。”逯熙説,法律法規強調媒體和單位傳播氣象預報,應當使用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提供的最新氣象預報,並註明氣象預報發佈的氣象臺名稱和發佈時間,不得自行更改氣象預報的內容和結論。

  “網站平臺要充分認識到一點,即氣象資訊‘免費不免責’。規範使用,就是要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使用。”北京市網信辦網管處副處長徐磊説。

  “一方面,法律法規包含對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氣象臺站職責的規定。另一方面,也包含對氣象預報資訊傳播機構的管理和規範。”逯熙説,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對氣象資訊服務單位開展的氣象資訊服務品質進行定期評價,並公示評價結果。行業標準中進一步規定,品質評價指標包括:內容一致性要求,傳播氣象資訊內容需與當地氣象部門發佈資訊一致;及時性要求,公眾氣象預報和氣象預警資訊傳播時間分別為15分鐘內和5分鐘內為合格;資訊完整性要求,主要看是否標注氣象資訊來源和發佈時間。

  “網站平臺在對法規的理解、滿足用戶使用、保證用戶體驗和依法規範運作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徐磊説。

  中國氣象局政策法規司法規處處長李曉露説,製作、傳播氣象資訊,若涉及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等嚴重問題,則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

  北京市氣象局政策法規處工作人員介紹,根據《氣象資訊服務管理辦法》規定,氣象資訊服務單位應當向營業執照註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備案,並接受其監督管理。然而,這項規定也被部分網站、App忽略。部分傳播氣象資訊的網站平臺,只在網信辦備案但沒有在北京市氣象局備案。

  “依法進行傳播,依法備案,是網站、App必須做的工作。沒有履行基礎的傳播義務就有罰則,網站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對出現的問題進行調整。”徐磊説。

  “目前,有法律依據、有執法隊伍對網站違規行為做出處罰。”徐磊説,網站應根據通報提出的問題,對與法律法規不符的地方進行整改。

  常態工作機制待建立

  相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要求,傳播氣象預報資訊的網站、App為何不遵守?

  一些網站和App運營方有他們的説法。

  “第一個問題是數據標準,氣象資訊肯定有官方數據,但官方數據以哪個為標準?第二個問題是有沒有統一的網站?”某天氣産品工作人員提出。

  對此,北京市氣象局政策法規處工作人員解釋,“要傳播北京的天氣資訊,就要使用北京氣象臺的數據;如果要傳播深圳的天氣資訊,就可以用深圳氣象臺的數據”。

  “對於各個公司來説,要對應這麼多氣象局,這個工作量就大了。”一款天氣App的運營工作人員説。

  “有的時候,數據源也會存在區別。數據來源可能是服務系統或者是氣象局,他們之間的數據源可能會不一樣。”一家門戶網站天氣産品負責人説,有時候客戶端上顯示的數據不一致,並不一定是最後環節的問題。

  一款天氣App的運營工作人員也認為,“有時候數據源就錯了”。

  記者發現,傳播氣象預報資訊的網站、App也有一些困惑,集中在數據來源和標準問題兩個方面。

  “有時候官方發的數據比較多,每天更新的次數也比較多。有的平臺不是專門做天氣的,一天只會更新1至2次。我們也想了解各網站平臺一天採集多少次數據,這關係到我們根據各網站傳播時段進行評價。”北京市氣象局政策法規處工作人員説。

  “有的網站平臺獲取氣象資訊數據的方式,可能是‘遊擊隊’的方式。”徐磊説,與網際網路天氣預報傳播亂象類似的情況,也曾發生在PM2.5數據的傳播上。

  徐磊介紹,前年,北京市網信辦依據環保法規範了網上PM2.5資訊傳播,告訴網站平臺哪些數據是不規範的、怎麼規範使用環保局的數據、怎麼規範傳播,同時對網站平臺開放了實時的、基於地理位置的精準資訊介面等。

  “聯合相關部門參與的溝通機制正在建設,處於剛起步的階段。”徐磊説,網際網路發展迅速,網站平臺大量傳播氣象預報資訊,在中國氣象局的指導下,北京市網信辦與北京市氣象局前期對出現的問題進行了多方面的協商。天氣預報服務涉及到多個部門,之前溝通渠道確實不太完善,有必要定期開展溝通協調會。

  “我注意到有的網際網路氣象預報資訊傳播,沒有標注時間,也沒有標注來源,一場暴雨預警資訊可能是3小時前,有的網站平臺還在發佈。”北京市氣象局政策法規處處長丁梅説,預警資訊需要傳播最新的內容。氣象局與網際網路信息辦合作對網站平臺進行管理,也是為網站平臺提供服務。

  北京市氣象局政策法規處工作人員透露,網站平臺直接抓取官方預報基礎數據,這種機制和軟硬體設施還在建設中。在發佈平臺或數據“直通車”建設完成之前,北京市氣象局希望能與各網站建立一對一的交流服務機制,能實時抓取,了解每天發佈頻次,增加校對環節。

[責任編輯:郭曉康]

特別推薦
點擊排名
聚焦策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