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引入自貿區做法 全覆蓋監管準(類)金融活動
⊙記者 宋薇萍 樊妮燕
針對當前非法集資問題日益突出,案件高發多發的現狀,4月5日,上海市政府印發了《本市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提出了20條措施,擬遏制非法集資高發勢頭,穩妥化解存量風險,逐步減少增量風險,為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保駕護航。
根據《意見》,上海將調整充實上海市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領導小組成員,並在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置打擊非法集資活動專項工作組和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專項工作組,其中,前者負責對上海市非法集資風險情況的監測分析、指導防範和專業研判;後者則負責在上海全市範圍內指導、協調防範和處置非法證券的相關工作。
加強日常監管是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一大重點內容。《意見》提出,嚴格風險高發行業市場準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發揮第三方社會監督作用。其中特別提出,探索自貿試驗區監管工作全覆蓋。
據介紹,上海自貿試驗區管委會、浦東新區政府要在中央駐滬金融管理部門指導下,抓住自貿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機遇,研究對跨行業、跨機構、跨市場的交叉性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工作,以非金融機構投資理財領域的監管為重點,推動自貿試驗區功能性監管試點,穩步推廣經驗,探索實現準(類)金融活動的全覆蓋監管。
今後,上海還將建立非法集資主體(包括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代理人、中間人等)經營異常名錄和信用記錄,並納入統一的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
根據《意見》,上海還將充分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加強對非法集資的監測預警,加強風險研判,及時預警提示。依託城市網格化綜合管理平臺,發現疑似非法集資活動線索。建立金融風險輿情監測系統,及時向上海市有關部門、區(縣)政府進行風險提示。支援徵信機構和第三方評級機構建立準(類)金融活動的資訊監測和披露平臺。完善民間借貸日常資訊監測機制,引導民間借貸利率合理化。
其實,針對防範非法集資,銀行內控方面也一直在加強。一銀行員工對上證報透露,行裏每年合規考試會涉及非法集資防範。“在考試中,會有參與非法集資案例以及參與的後果,這是銀行員工必考科目,若考試不通過將會影響員工年底考核,以此來防止案件發生;此外,銀行還嚴格控制自己員工涉及非法集資裏面,通過宣傳和合規考試做到事先預防,若哪個員工有非法集資的意圖,也要及時上報。”
[責任編輯:袁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