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9日,蘋果公司的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在美國舊金山馬士孔尼會展中心,向全世界隆重地推出了首款iPhone系列手機。如今昔人已逝,但iPhone系列産品卻在時間長河中經久不衰,迎來了它的第10個生日。
在發佈之初,蘋果曾將iPhone手機評價為三個産品的結合體:一款革命性的移動手機、一個可通過觸摸去操控的寬屏iPod和一個突破性的網際網路交流設備,它將桌面級的郵箱功能、網頁瀏覽、搜索和地圖導航等等這些功能都整合進了一個輕便的手持設備。
經過多年的迭代升級,iPhone系列手機幾乎已經成為了一個“宗教式的産品”,受到來自全球各地的粉絲們的頂禮膜拜。每年,每當iPhone新機發佈之初,在美國和其他國家上演的狂熱搶購現象是任何其他同類産品都無法企及的。然而,即便是那些蘋果的死忠粉,仍有一些小細節或許是他們所不知道的,比如下面的這些:
第一代iPhone手機的首發國家只有美國。直到2007年的11月,iPhone才開始在英國、德國和法國出售。而印度更是直到2008年8月份的時候,才開始出售iPhone 3G。
初代iPhone裏是沒有App Store的。你喜歡現在的App Store嗎?然而,你知道當2007年第一款iPhone手機上市時,App Store其實還沒出現呢。但不得不提一句的是,App Store是第一個提供應用下載的合法平臺。
蘋果曾因使用“iPhone”這個名字被告了。2007年1月,史蒂夫?喬布斯在第一代iPhone發佈會(Macworld 2007)上首次推出了iPhone手機,然而沒過多久,蘋果公司就讓思科給告了。彼時,思科因蘋果使用“iPhone”這個名字來命名它的手機,向加利福尼亞北部聯邦地方法院提交了起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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