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臺北(記者趙博 李凱)針對優步(UBER)等公司在臺違法經營,臺立法機構交通委員會7日初審通過相關修正案,將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者罰款,從現行的5萬元(新台幣,下同)至15萬元,大幅提高至10萬元以上至2500萬元以下,可勒令歇業,並設檢舉獎金制。
臺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人當日在立法機構説,修法後,針對違法經營公司的罰款將從百萬元起,對於司機個人部分罰款會比較低。重罰優步不是目的,是要顯現政府導正優步合法的決心。
優步在臺開展業務以來,一直被列為違法營業,臺相關管理部門雖一再批評優步在臺沒有“納管、納稅、納保”,並開出上億罰單,但也無具體有效措施,依然阻擋不了其發展勢頭。上月,優步更在臺北等地推出機車送餐服務。
針對修法,有少量優步司機7日上午駕車在臺立法機構周圍發起“為自己發聲,長鳴喇叭10秒”活動,表達抗議,而優步則登廣告批評臺打擊共用經濟。
此前,為應對優步的衝擊及規範市場,臺交通部門在10月底修正通過多元化計程車相關法規。按規定,四門以上轎式小客車等都能申請當作多元化計程車,但車身不能是黃色以區別於一般的計程車,不能設置車頂燈,並要通過預約或特約排班,不能在路上巡迴攬客。據介紹,多元化計程車方案可望近期先在高雄、臺北等城市率先實行。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