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央財經大學經濟學院 徐翔
在7月14至15日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範職責。筆者認為,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設立,對於中國金融監管體系的完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過去二十多年,我國金融體系得到了長足發展,無論從市場規模、産品種類還是開放程度來看,都已經成為全球金融市場不可忽略的中堅力量。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和金融創新的不斷深化,“一行三會”+“垂直管理”的監管體系也得到逐步完善。然而,07-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的金融發展為我國的金融監管帶來了新的挑戰,市場化、創新化、網路化、數字化和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現有制度在很多方面難以實現有效監管,監管創新勢在必行。
在設立統一的綜合性金融監管協調機構上,有著豐富的國際經驗可供借鑒。美國聯邦儲備系統內的貨幣監理署(OOC),英國央行金融政策委員會(FPC),以及日本金融廳(FSA)都是和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行使相似職能的金融穩定機構。事實上,相對於我國的分業監管部門和其他各國的金融穩定機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具有三大先天優勢。第一,以宏觀審慎監管為綱。宏觀審慎監管要求監管機構關注金融系統整體穩定性,以防範金融危機為目標,適合由統一的綜合性金融監管機構進行整體管理。第二,高屋建瓴,能夠準確聚焦金融監管核心問題。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所關心的問題不受細分行業限制,從降低金融系統性風險的角度進行綜合協調,能夠有效提升監管效率。第三,政策手段豐富全面。除了一般意義上的監管政策,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能夠統籌協調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和産業政策等各項金融政策和宏觀經濟政策,更好地把握金融發展和實體經濟之間的關係,提高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的水準。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在設立伊始應重點關注以下幾個問題。首先,從源頭遏制金融加杠桿,資金在金融體系內空轉的問題。在保障實體經濟發展所需資金的前提下實現金融去杠桿,優化資本結構,是未來一段時間內金融工作的重點。其次,引導金融行業從綜合混業經營向專項分業經營有序轉變。不受約束的混業經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美國20世紀30年代的大蕭條,最近一次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也難辭其咎。“聚焦主業,做精專業”應成為我國金融行業未來一段時間的發展方向。
再次,妥善對待網際網路金融野蠻生長問題,提出行之有效的監管方針。網際網路金融本質上是基於資訊技術發展起來的平臺化金融服務,已有模式難以對其進行監管。面對技術創新要有相應的制度創新,通過加強功能監管與行為監管適應現代金融科技進步,才能促進我國金融體系的持續健康發展。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建立統一協調的金融監管體系有利於我國金融市場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為我國經濟培育新增長動力,持續優化經濟結構做出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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