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基礎和最關鍵一環,輸配電價改革正在全速推進。《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多方獲悉,雲南、貴州、寧夏等試點地區首個監管週期(2016年-2018年)輸配電價水準的核定和准許總收入的測算進入倒計時,預計將在近期批復,落地在即。
與此同時,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將在2016年再增加10家省級電網和1-2個區域電網,如果各地申請積極性高,擴圍數字將有所提高。目前相關工作啟動,山西、西藏、江西等多地早已完成方案上報,謀求入圍。而按照時間表,輸配電價改革有望在2017年鋪開到全國。
業內人士認為,在多個省份開展的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取得了階段性重大成果,但是不容忽視的是,也隱現諸多問題。相關部門人士坦言,目前部分試點地區對改革的理解有些片面,為了經濟發展一味地降輸配電價,同時對於電量增長的預測普遍過於樂觀,容易導致平衡賬戶虧空。此外,電網投資任務加大,新增成本較多,在電量增速不大的情況下,擴大電網投資輸配電量與實際輸配電量一定程度上會産生矛盾。“對地方的降價訴求要根據實際情況做一個平衡,如果平衡賬戶虧損超過6%,那必須就得調電價。”
價格機制是市場機制的核心,輸配電價又是電價形成機制的重點內容。但我國一直沒能確立一套合理的輸配電價核定機制,都只是依賴購銷差價來形成,電網的盈利模式主要就是低買高賣吃差價,有媒體稱其暴利壟斷甚至高於“三桶油”。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被譽為“啃硬骨頭的改革”正式拉開帷幕。第一個任務就是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獨立、明晰的電網輸配電價和准許總收入,先後確定七個省市區進行試點,目前深圳、蒙西的首個週期輸配電價已經核準,而寧夏、雲南、貴州的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也已獲批。
“去年12月份試點省份的統一成本監審工作已經完成,根據前三年的支出、固定資産、銷售等情況確定輸配電准許收入和價格水準,然後與相關單位進行意見交換。從目前的監審結果來看,降成本還是比較明顯,這主要是拉長了固定資産的折舊年限,並且整體扣除了培訓中心等與電力系統無關的費用。”相關部門人士透露稱,輸配電價改革的近期主要工作就是逐步擴大改革試點範圍,開展輸配電價測算工作、分類推進交叉補貼工作和明確過渡時期政策。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各試點的方案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大致相同,但在參數核定、調整機制設計等有所不同。與深圳和蒙西的方案相比,寧夏等地的方案提高了增量資産對應的材料費、修理費和其他費用的費率標準,提高了收益率的彈性,取消了准許收入和輸配電價調整機制。“試點省成本監審過程中對有效資産等認定較為嚴格,折舊率、權益回報率、其他費用等核價參數取值偏低,將直接影響監管期電網公司收入及輸配電價。”有國家電網人士坦言。
在督導試點地區制定輸配電價改革方案的同時,國家發改委還安排試點範圍以外的地區同步開展輸配電價摸底測算工作。據了解,總結試點經驗後,2016年將擇機出臺《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核定辦法》,明確准許總收入和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核定的具體意見。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山西省發改委于2015年12月初向國家發改委上報了《山西省電力體制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請示(送審稿)》,其中就包括輸配電價改革的內容,目前正處於徵求意見的階段。
西藏電力體制改革試點的工作也在醞釀中。據透露,有關部門認為其廠網分開可探索分類改革的途徑,研究探索交叉補貼新機制,核定電網企業輸配電成本,為開展大用戶直購電創造條件。
此外,江西省發改委已向國家發改委申請在新成立的南昌臨空經濟區,開展售電側改革及能源管理體制創新試點,目前試點方案正在省內徵求意見。而近日公佈的《浙江省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範省行動計劃(2016-2017)》提出有序推進輸配電價改革,2017年完成輸配電價核定工作,建立健全對電網企業成本約束和收入監管機制。同時,陜西湖南、蒙東、福建等地也在申請參與電改試點。(王璐 王晨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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