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信1分錢中標892萬元項目 專家稱涉嫌不正當競爭
3月31日,遼陽政府採購網登出了“遼陽市資訊中心公共資訊資源共用平臺硬體建設項目中標公告”,成交供應商為中國電信集團遼寧省遼陽市電信分公司、中國電信系統整合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組成的聯合體,中標金額為0.01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企業以0.01元低價中標事件,並非第一次出現在招投標項目中。自2016年4月8日以來,競標企業以近乎“零元”價格中標政府招投標項目頻頻發生。在外界看來,電信運營商似乎在學習網際網路企業的“低價策略”,而在業內人士看來,競標企業的這類低價投標的做法,更多的是為了“以後的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中標企業是出於什麼樣的目的,在一些法律人士眼中,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不僅涉嫌違反《招投標》法,同時還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中國電信1分錢中標
3月20日,遼陽政府採購網發佈的《遼陽市資訊中心公共資訊資源共用平臺硬體建設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顯示,遼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採購部受遼陽市資訊中心委託,對該單位公共資訊資源共用平臺硬體建設項目(編號:LYZFCG—2017005)以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採購,符合條件的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均可參加本次政府採購活動。
採購的內容包括:核心交換機、匯聚交換機、雲計算平臺、大數據處理平臺等諸多硬體設備以及網路接入、安全等服務部分,總預算金額共892.95萬元。此外,中標企業除了負責提供硬體設備外,供應商還需要提供平臺的日常維護,服務期為10年。
記者注意到,企業以0.01元低價中標事件並非第一次出現在招投標項目中。
3月17日,中國政府採購網發佈《廈門市資訊中心廈門務實-公開招標-2017-WS034廈門市政務外網雲服務中標公告》顯示,中標供應商名稱為騰訊雲計算(北京)有限責任公司,金額為0.01元人民幣。3月20日,在中國政府採購網公佈的上海電子政務雲服務項目招標結果甚至出現了“0元中標”。
頻頻上演的“0元”、“0.01元”中標事件引發了公眾和業內的熱議,而熱議的焦點則集中在:競標企業低價競標出於何種目的?低於成本的報價是否合規合法?是否屬於不正當競爭等?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電信此次0.01元中標遼陽資訊化項目與日前騰訊0.01元中標廈門市政務外網雲服務項目在時間上挨得很近,並且中標金額都為0.01元,這不免讓外界猜測,在廈門市政務外網雲服務項目上未中標的中國電信是在學習網際網路企業的“低價策略”。
那麼,中國電信此舉到底是否像外界猜測的那樣呢?截至《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稿,尚未收到中國電信方面的相關回應。
專家:低價為“以後的發展”
在業內人士看來,競標企業的這類低價投標的做法,更多的是為了“以後的發展。”
中國通信業知名觀察家項立剛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首先,類似‘0元’中標的違反了《招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其次,世上並沒有‘免費的午餐’,中國電信在招標項目中相當於免費送設備,但設備安裝完以後,相應的服務、二次建設可能就會出現。所以,電信運營商的低價策略並不是為了現在的利益,而是為了以後的發展,在持續多年的服務期內,項目會衍生出一些其他的附加或者增值服務。到時候,運營商的頻寬、資訊化的服務都可以給他們帶來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中標企業出於什麼樣的目的,在一些法律人士眼中,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不僅涉嫌違反《招投標》法,同時還涉嫌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
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焦曉非認為,這類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不僅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同時還違反了《招投標法》,“《招投標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所以這種投標,就算中標了,也是違法的。”
焦曉非表示,國有企業、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等的重大項目都是應該招投標的。《招投標法》根本目的就是允許一些市場競爭單位參與競爭,而近乎0元的方式,從表面上看,是犧牲了公司的利益;但事實上讓人聯想到它很可能存在捆綁性質,即通過0元中標,然後再通過其他項目賺錢。這樣的做法對其他的競爭對手來説打擊很大。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