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春運,名目繁多的火車票“付費搶票”業務正在各大第三方平臺如火如荼地開展,多家第三方平臺還劃定了不同的搶票“級別”,並“明碼標價”。《經濟參考報》記者選取了部分車次進行購票體驗,發現有些搶票費用接近原票價的一半。購買“保險”+“搶票加速包”組合,有的需加價上千元,最後票價達原價近7倍。
然而,搶票服務的存在是否有損公平,正成為輿論爭議的新焦點。不少人質疑,第三方平臺加價代刷火車票,與“黃牛”無異。從某種意義上説,它們是一種非典型“網路黃牛”。其利用設備和技術優勢佔用12306網站渠道,會壓縮個人購票空間,加劇個人購票難搶票難。
加價1071元 購票成功率提高34.6%
因方便快捷備受大眾青睞的第三方代購火車票平臺,在網羅眾多用戶的同時,其普遍存在的高額服務費現象日漸引發關注。
記者調查發現,不少乘客平時在去哪兒等平臺上第一次購買火車票時,常常會“不小心”交了一筆服務費。記者分別下載12306、攜程旅行、去哪兒旅行、途牛旅遊等多個手機應用後發現,除12306外,多家第三方平臺在提供火車票代購服務時,均會“捆綁”推出一系列搶票或出票服務。
因工作原因經常往返于四川成都和綿陽的小李,曾在第三方平臺“稀裏糊塗”地交過服務費。去年清明節假期,小李在攜程旅行上買了一張原價45元,由綿陽開往成都東的火車票。據小李介紹,自己當時沒有留意價格,付完錢後才發現多給了10元錢。
在後來與攜程客服人員溝通時,小李得知,之所以多收了10元,是因為他在購票時選擇了極速出票服務。“可是我根本沒印象啊。”小李表示,他當時“絕對沒有”選擇該服務。“事後有一種被‘坑’的感覺。”小李説。
無獨有偶,2016年12月30日下午,《經濟參考報》記者在重慶北站南廣場隨機採訪時發現,多名旅客均曾在網購火車票時遭遇過被收取服務費的情況。
快速出票業務僅僅是這些第三方平臺收取的服務費裏面的冰山一角,更大的“蛋糕”存在於付費搶票業務。記者調查發現,春運臨近,國內知名網際網路旅遊公司攜程、去哪兒和藝龍等均推出加價代刷票服務,其各種直接或變相的加價,少則數十元,多則過千元。利用軟體和公司先進設備幫人加價刷票成為這些旅遊公司公開的生意。當前的加價代刷主要有兩類。
一是網際網路旅遊公司在其平臺上推出的加價搶票業務,幾乎主要的平臺都推出了搶票軟體或具備搶票功能。如攜程、去哪兒、藝龍等知名網際網路旅遊公司均推出了加價搶票服務,去哪兒網搭售了20元和30元兩種保險,宣稱不購買保險就出票慢;藝龍網搭售了20元的保險,宣稱買了保險就優先急速處理不用排隊;攜程網則是直接推出三款加價服務:25元的保險可提升30%速度,66元的保險可以提升40%速度,“搶票加速包”則是買得越多,搶票成功率越高。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攜程網上試選了1月13日從廣州到長沙的車票,票價為182元。如果不買保險不買“搶票加速包”,網上顯示搶票成功率僅為51.26%。而購買了66元的保險和最高1005元的搶票加速包,成功率就可以提升到85.86%。也就是説,記者加價1071元,購票成功率提高了34.6%,而最後票價是原票價的近7倍。
一名攜程客服人員解釋稱,推出加價服務的目的在於幫助旅客優先購得車票,該服務是基於“自願原則”,旅客也可選擇不買,但若不買可能會面臨出票失敗風險。
二是一些人利用QQ群招攬購票人,獲得資訊後在後臺利用設備代刷。只要隨便在QQ群裏搜索“火車票”關鍵字,就能搜到很多以搶票為名的QQ群,有的QQ名直接就是“黃牛搶票”,加入後就可以找專人幫忙搶票。地方鐵路公安也查處了一些小商戶利用熟練網路優勢在QQ上招攬業務進行加價搶票的案例。2016年12月,廣州鐵路公安就在廣東中山查處了一起小商鋪利用網路加價幫忙搶火車票的案件。
此外,搶票軟體還有奇虎360、百度、獵豹等瀏覽器或網站開發的綁定式軟體。如奇虎360推出的“360搶票”,號稱能提供自動識別驗證碼、預約提醒、自動刷票等功能,搶火車票成功率翻倍,但必須綁定在360瀏覽器上使用。
高額服務費的背後,是多家國內線上旅遊巨頭的集體“分羹”。統計顯示,2015年全年,攜程交通票務收入同比增長51%,達到45億人民幣。
被指“網路黃牛”
加劇搶票難引發新不公
記者注意到,隨著近年來火車票網路銷售的逐步普及,購票的主戰場正從火車站窗口逐漸向網路轉移,由此也推動了一批第三方搶票服務應運而生。但搶票服務的存在是否有損公平,正成為輿論爭議的新焦點。
對於網路平臺加價代刷火車票,不少人質疑其為“網路黃牛”,質疑者認為,加價代刷票與火車站收錢幫人排隊、實名制前加價搞票的“黃牛”並無實質差異,只是方式變了。正是這些“網路黃牛”的存在,讓個人通過12306等官方平臺購票越來越難。若放任自流,以後春運時可能只能忍受依賴旅遊公司加價搶票。
《經濟參考報》記者遇到盧漢時,他剛剛在一家網路平臺上下單訂票。因為回家的路線屬於熱門路線,春運期間買票一直很難,為了增加成功率,他購買了平臺搭售的保險。但因為擔心網路平臺讓其訂單排隊,他放棄了要求開具保險發票。盧漢認為,12306網站的訪問承受能力是有上限的,如果大量公司不受節制地接入,到一定程度後個人也只能被動依賴這些平臺了。
為了購買從安徽返回廣州的火車票,廣州市民錢頁1月5日上午搶了一上午的票,但都沒有搶到。“票一放出來幾秒就不見了,我用的網路是100兆的頻寬,竟然還搶不到。”錢頁説,如果沒有這些“網路黃牛”,大家都用普通設備普通網速進行搶票,哪怕搶不到,也會讓人覺得更加公平。
也有人認為,旅遊公司提供服務,公司賺錢客戶省事,你情我願。東莞市民陳靖文説,現在很多人都通過攜程等平臺買票,人家收個十塊二十塊錢幫忙買票可以接受。
但記者調查發現,搶票軟體大量使用會擾亂正常購票秩序。一名鐵路系統幹部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搶票軟體看似方便,但短時間內的巨大點擊量,會加劇搶票難問題,衝擊12306網站運作。奇虎360等公司也曾因搶票版瀏覽器被工信部約談。
早在2006年,國家發改委、原鐵道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就曾聯合發文對此類行為進行規範。根據相關規定,非鐵路運輸企業者代售火車票,需經鐵路主管部門批准,並在當地工商部門註冊登記,可收取“鐵路客票銷售服務費”,但每張最高不得超過5元,並需出具專用發票。
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郭天武説,火車票是屬於有管制性質的緊俏公共資源,不是自由經營商品,平臺收錢代刷實際上是一種代購行為,應當具備相應資格。如果這些平臺沒有取得資格,那至少是非法經營。而且敢加價上千元,太過明目張膽。
法律規定滯後
基層執法存難
事實上,有關部門此前也曾出臺多項措施限制類似“網路黃牛”行為,但目前我國尚無系統性政策對此加以規範。由於法律規定的滯後和界定不清,也導致“小商戶被查、大平臺無事”的現象屢屢發生。
收錢代刷火車票是否屬於倒賣車票的“黃牛”?《經濟參考報》記者遍訪公安、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以及律師、法律專家,各方對此依然存在爭議。
廣州鐵路運輸法院一法官告訴記者,當前我國對於打擊“黃牛”的法規依據主要是刑法第227條和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司法認定中嚴格按照這兩個依據。
但從2011年火車票實名制全面推開後,“黃牛”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舊法難以適應這些“技術黃牛”。廣州鐵路公安有關人員也向記者表示這是當前執法的難題,地方鐵路公安近兩年也因無法定性倒賣火車票沒有處理過網路搶票。
在實務和學術界,對此意見也有分歧。北京崇厚律師事務所主任趙瑛峰説,“技術黃牛”多通過“幫助”他人電話訂票和網路訂票,加收費用,從中牟利。如果“服務費”達到一定數額,就應認定為倒票。
重慶吾耀律師事務所主任熊道銀認為,收錢代刷票實際上是打了擦邊球,從法無禁止即可為的角度來看不屬於違法。“技術黃牛”是為特定他人代購車票,賺取代購費,和倒賣車票的行為方式截然不同,現行法律法規對此難以規制。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廣東佛山小夫妻在店舖裏收錢代刷車票被拘留、2016年廣東中山小商鋪店主用QQ攬人收錢代刷車票也被警方查處,而攜程、去哪兒等大平臺公開收錢代搶票卻未有處理消息。這種“小商戶被查、大平臺無事”的現象,也引發輿論對公安執法的質疑。
郭天武等人呼籲,實名制購票已經實行五六年,應儘快進行修改或出臺相應法規,明晰界定相關問題,避免造成社會預期混亂,影響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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