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人認為,王寶強將公司股份轉移到自己名下的行為,並不能改變這部分財産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産的事實。王寶強仍然難逃“大出血”的窘境。事實上,相比王寶強這樣的明星,企業創始人或公司高管的離婚案件往往牽涉更多,影響也更加深遠。
作為一名小編,從昨天淩晨開始,404君(404Page)就為王寶強婚變這事兒“操透了心”。
今天上午9點,王寶強正式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王寶強在起訴書中稱,馬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不僅與其經紀人宋喆發生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更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産,破壞家庭,傷害家人的惡劣行為,致使雙方感情徹底破裂。王寶強要求與妻子馬蓉離婚並分割雙方的共同財産。
頗為令人意外的是,王寶強同時向法院要求一雙兒女的撫養權,這和外界對此次婚變事件中的某些隱晦的猜測並不一致。
目前,朝陽區法院已經正式受理了此案。
名人間的離婚糾紛並不罕見,離婚案件中的財産分割問題也一直都是大眾關注的焦點。明星、企業高管的離婚訴訟往往曠日持久,並且對雙方的事業有著深遠的影響。天價的律師費與訴訟中雙方的不斷舉證、互相攻訐,總是能夠給媒體與看客提供豐富的素材與談資。
有消息稱,王寶強在今年三月兩次變更公司的股權構成,成功地將馬蓉與宋喆排除在了股東名單之外。這似乎證明王寶強對馬蓉出軌一事早有察覺,並提前做好了轉移財産的準備。
這些人比王寶強慘多了!難怪投資前一定要先調查老闆娘!
有媒體認為,王寶強此舉頗有心機,給馬蓉在接下來的財産分割中設置了障礙,馬蓉所能分得的財産或許將大幅縮水。然而,許多法律界人士並不贊同這一觀點,他們認為,王寶強將公司股份轉移到自己名下的行為,並不能改變這部分財産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産的事實。王寶強仍然難逃“大出血”的窘境。
事實上,相比王寶強這樣的明星,企業創始人或公司高管的離婚案件往往牽涉更多,影響也更加深遠。
王微因離婚案錯失馬鈴薯網IPO最佳時機
2007年8月,王微和楊蕾在香港登記結婚,並耗資數百萬在巴厘島舉辦了婚禮。然而,短短一年不到,兩人的婚姻就走向了破裂。隨後,雙方就陷入了離婚大戰的泥淖。2010年3月,經三次漫長的訴訟,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雙方離婚,但將財産另案處理。這一判決讓馬鈴薯網的IPO之路蒙上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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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初,馬鈴薯網向美國證監會提交IPO申請。然而,就在馬鈴薯網提交申請的第二天,上海徐匯區人民法院就王微前妻楊蕾之前提出的離婚財産分割訴訟採取行動,凍結了王微名下三家公司股權,其中包括上海全馬鈴薯科技有限公司95%的股份。王微與前妻楊蕾的財産分割案成為了馬鈴薯網上市的最大阻礙。
直到2011年,王微才與楊蕾就財産分割一事達成和解,王微最終向楊蕾支付了700萬美元的補償。然而,當馬鈴薯網重啟IPO的時候,美國資本市場早已變冷。馬鈴薯上市首日,股價即下跌12%,市值僅為7.1億美元。而就在8個月之前,優酷赴美上市時,市場卻是另一番光景:優酷上市首日,股價大漲161%,市值超過30億美元。
雙方的差距也由此越拉越大,最終,馬鈴薯在2012年3月被優酷吞併。對王微而言,這場離婚訴訟所造成的損失不可謂不慘重,馬鈴薯網失去了IPO的最佳時機,市值也嚴重縮水;而對於楊蕾而言,這場訴訟戰贏的也並不輕鬆,楊蕾為這場訴訟支付了超過150萬人民幣的律師費,甚至一度因為拖欠律師費而被律所提請仲裁。
趕集網上市夢斷財産轉移糾紛
和王寶強在這次婚變事件中的做法一樣,趕集網的創始人楊浩然同樣選擇了在離婚前對自己的股權進行轉移。
1995年,楊浩然和王宏艷在安徽合肥結婚,隨後兩人赴美留學,並在美國生下一子;2005年,楊浩然與胞弟楊浩涌共同創辦趕集網;2007年,楊浩然攜妻兒回國,任趕集網CEO;2010年,楊浩然與王宏艷在美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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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美國辦理離婚期間,王宏艷發現楊浩然存在轉移股權的行為。
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裏,趕集網的股權兩度發生轉移。第一次是2009年美國離婚期間,楊浩然把原屬自己的趕集網50%股權轉移到兄弟楊浩涌名下;第二次是2011年4月,楊浩涌又將其擁有的100%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了趕集網運營副總裁劉洋。此外,趕集網的域名“www.ganji.com”也被轉移到了山景科創網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名下。
王宏艷隨後對楊浩然與楊浩涌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處楊浩然股權轉移行為無效。訴訟持續多年,官司從美國打到國內,直到2012年趕集網準備赴美上市時尤未結束。受此影響,趕集網最終也沒能赴美上市,並在去年與58同城合併,徹底斷了上市之路。
因為這場婚變上市失敗,王宏艷也在漫長的訴訟中吃盡了苦頭,兩敗俱傷的結局令人唏噓。
從這兩起堪稱商學院教材的離婚案中,我們不難看出,創始人的婚姻狀況對於公司的發展至關重要。創始人的婚姻一旦出現問題,往往會對公司的經營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
曾經投資過趕集與馬鈴薯的知名投資人徐新就規定,對準備投資的公司,凡是老闆已婚的,都要訪談其老婆,以防出現類似的狀況。但同時,她也承認,盡職調查的作用非常有限,“誰也不能保證你訪談完了就不會出現問題,也不能保證能白頭到老”。
不知道是不是吸取了前輩們的教訓,同樣被徐新投資過的劉強東在這個問題上就處理的漂亮得多。
據京東公開資料顯示,2015年5月,京東董事會批准了一項針對公司董事長兼CEO劉強東的一項為期10年的薪酬計劃。根據該計劃,劉強東每年基本工資為1元人民幣,且沒有現金獎勵。
此外,劉強東已被授予2600萬股A股股權,相當於公司所有流通股的0.9%。劉強東提前透支了自己10年的薪水和獎金,價值26.5億,這部分收入也將被記入劉強東的婚前財産。
在網路上,這個計劃一度被解讀為,一旦雙方離婚,奶茶妹妹將被凈身出戶。這並不屬實,有專家表示,劉強東婚前已持有京東股票,連同透支10年的工資和獎金26.5億元在內,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增值、分紅、配股等産生的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因此,章澤天離婚後並非一無所有。
然而,相比于王微和楊浩然,劉強東離婚對京東的風險就要小很多。
豪門恩怨多,結婚需謹慎。對於未婚的年輕創業者而言,簽個婚前協議還是非常有必要的。而對於已經結婚的創業者,404君只想説,糟糠之妻不下堂,可共富貴才是大丈夫。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