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各省份最新公佈的統計數據整理,今年上半年上海金融業增加值以17.1%的增速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首位。在中國經濟結構由工業主導向第三産業主導轉變的過程中,金融業因為吸納就業人數眾多、附加值高而被地方政府青睞。
《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提出,中國金融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將保持在5%左右。諸多地方也將5%作為量化目標,金融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也成為衡量地區金融中心的重要指標。
“不只金融業這樣提,其他産業也在提,一般5%是一個起點。金融業增加值佔比較高的話説明金融業比較發達,有成為金融中心的潛力。”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對記者表示。
據記者梳理,除遼寧無法查到相關數據外,2015年末僅有吉林、湖南、內蒙古三省金融業佔GDP的比重未達到5%。其中,北京的該比值最高達17.09%,上海、天津居第二、第三。西部省份青海、寧夏是“黑馬”,兩省金融業佔GDP的比重分別為9.14%、8.98%,列第四、第五位。
27省金融業增加值佔比逾5%
“國際經驗表明,金融業發達的國家,其金融業增加值佔GDP的比例也相對較高。金融業有集聚效應,其佔GDP的比重是一個反映經濟體金融業價值創造能力和經濟結構的重要指標。”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趙慶明對記者表示。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以金融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來衡量金融業的發展情況。金融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2015年該比值的目標是5%,部分地方略高。如天津為9%,廣東為8%,成都為10%。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15年末全國金融業增加值5.75萬億,佔GDP的比重為8.39%。據記者梳理,除吉林、湖南、內蒙古外,其餘27個省份2015年末金融業佔GDP的比重超過5%。(遼寧無法查到相關數據)。
分省來看,北京、上海、天津金融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産總值比重居前三甲,分別為17.0%、16.2%和9.6%。三者均為東部直轄市,經濟基礎好,存貸款規模大,這是三省金融業增加值佔GDP比重居前的重要原因。
第四、第五位則分別是青海和寧夏,兩省金融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分別為9.14%和8.98%。《青海日報》報道稱,一般來説某一産業的增加值佔這一地區GDP的5%以上,就可視為支柱産業,金融業增加值已成為青海的支柱産業。
不過青海、寧夏金融業産值並不高。Wind數據顯示,2015年兩省增加值數值分別為220.87億、261.6億,居全國倒數第二位和第四位。
金融業産值最高的省份為經濟大省廣東和江蘇。2015年兩省的金融業增加值超過5000億,但佔GDP的比重為7%,居各省份中游。另一經濟大省山東金融業增加值佔GDP比重2015年達5%,居各省份下游。西部直轄市重慶為8.97%,居全國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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