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統計局發佈了關於改革研發支出核算方法、修訂國內生産總值核算數據的公告。根據新的核算方法,統計局修訂了1952年以來的GDP數據。修訂後,各年的GDP相應增加,但GDP增長速度變化不大。
國家統計局核算司負責人表示,為更好地反映創新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進一步推動我國國民經濟核算與國際接軌,國家統計局按照聯合國等五大國際組織聯合頒布的國民經濟核算國際標準——《國民賬戶體系2008》(2008年SNA),改革研發支出核算方法,將能夠為所有者帶來經濟利益的研發支出不再作為中間消耗,而是作為固定資本形成處理。
實施研發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後,各年GDP總量相應增加。從近十年的數據來看,改革後各年GDP總量的增加幅度呈上升趨勢,年平均增加幅度為1.06%。如2015年GDP總量增加8798億元,增加幅度為1.30%。
由於歷年GDP總量均有所增加,因此對GDP增速影響較小。從近十年數據看,改革後GDP增速年均提高0.06個百分點。其中,2015年GDP增速提高0.04個百分點,今年一季度GDP增速因核算方法改革變化幅度只有0.04%左右。
上述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GDP核算實行分級核算的體制。這次推出的研發支出核算方法改革,暫在國家層面實施。國家統計局正在積極開展地區層面研發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問題研究。(記者蘇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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