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是蘇北某縣政府金融辦主任,別看官不大,權力卻不小,他手頭掌握著數億元的應急互助基金。對一些急需資金的企業來説他就是“財神爺”,對自己來説,互助基金則成了可以自由支配的“小金庫”——
叔侄勾結違法獲利數百萬
蘇北某縣政府為應對金融危機等因素對當地中小企業的衝擊並扶持其發展,設立了中小企業應急互助基金(以下簡稱互助基金),以幫助會員企業進行短期資金週轉。互助基金由會員企業繳納和縣財政撥款共同構成,2012年後該基金規模已達到幾億元,由某縣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某縣金融辦)負責管理。
劉某在鄉鎮工作多年,一心想要主政一方。2012年1月,劉某由某鎮鎮長調任為某縣金融辦主任後,他認為自己的仕途已到盡頭,有些心灰意冷,但同老闆們接觸多了,他又開始心猿意馬。先是安排侄子小劉(另案處理)到某縣金融辦所屬的盛達擔保公司擔任業務經理,後又安排他註冊成立一家名為蘇通商貿的空殼公司,利用自己的權力和影響,給中小企業申請互助基金設卡使絆,讓這些企業老闆在情急無奈之下通過他或小劉向蘇通商貿借貸,賺取利息供叔侄二人共同使用。
然而劉某不滿足於這樣小打小鬧,又打起了互助基金的主意。2014年3月,房地産公司老闆馬某請劉某幫忙借款600萬元,表示會很快歸還,並允諾給予40萬元利息。心動的劉某遂安排小劉向另一位有求於他的房地産老闆孫某無償借款600萬元,然後以蘇通商貿的名義借給馬某。借款到期後,馬某資金週轉不開,孫某卻催得緊。情急之下小劉向劉某支招,以蘇通商貿的名義先借600萬元互助基金還給孫某,等馬某歸還本息後,再將600萬元還給金融辦,劉某表示同意。
蘇通商貿不是互助基金的贊助單位,也不符合申請互助基金的條件。但是在劉某的操作、安排下,小劉以蘇通商貿的名義將600萬元順利借出,歸還孫某。不久後,馬某陸續將600萬元本金和40萬元利息還給小劉,小劉依照劉某的安排將600萬元還至某縣金融辦賬戶。為了掩人耳目,劉某還特意安排小劉將1.2萬元作為挪用這600萬元的利息打到金融辦賬戶。
2012年2月至2015年5月,劉某利用手中的權力,先後多次安排不符合互助基金申請條件的公司、企業進行申請,再由他暗箱操作予以發放,共挪用互助基金2100余萬元。這筆資金或被用於歸還個人銀行貸款,或被用於合資入股。更有甚者,劉某以蘇通商貿的名義將其個人的錢借給公司、企業使用後,為了能讓這些公司、企業按時歸還本息,違規把互助基金出借給這些公司、企業,然後再由這些公司、企業把錢歸還給他或小劉,以避免自己的財産遭受損失。通過不斷地違規拆借互助基金,叔侄二人共違法獲利數百萬元,嚴重損害了互助基金會員單位的利益。
為“點招名額”前後花費50萬
劉某自調任金融辦主任以後,手握互助基金審批權的他自然成了中小企業老闆們眼中的“救世主”,阿諛奉承和請客送禮自然少不了,即使是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互助基金,也需要“意思”“表示”一下才行。
因為女兒的高考成績不理想,劉某便找到一直想從金融辦拆借互助基金但不符合條件的某中學校董金某,要求金某為其女兒在南京某高校搞一個“點招名額”。金某自然不遺餘力,前後花費50萬元為其女兒爭取到“點招名額”。當劉某詢問金某花費多少錢時,金某表示需要幾十萬元但不用他操心,都已經解決了,劉某也心領神會不再追問此事。在這之後,劉某大筆一揮,便將400萬元互助基金違規出借給金某所辦的學校。
耍“小聰明”以生意掩蓋犯罪
劉某每次歸還挪用的互助基金時,都會耍點“小聰明”,他安排小劉或其他人支付一萬元到幾萬元不等的利息到金融辦賬戶,來掩蓋自己挪用互助基金的罪行,以求心安。
2015年上半年,有關劉某違規挪用互助基金謀取私利的舉報不斷,相關部門介入調查。此時,心虛的劉某找到他違規出借資金的企業老闆,讓他們承認是夥同小劉一起欺騙金融辦,才把資金騙取出來,借此推脫自己的責任。同時,他找到為其女兒支付點招費用的金某,讓金某以與劉某家有煙酒生意往來的藉口進行掩飾。
2015年6月11日,當地檢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劉某立案偵查,並以劉某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不久前,劉某因犯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數罪並罰,被判處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25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而參與部分犯罪行為的小劉等人也分別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判刑。
該縣檢察院結合辦案,針對中小企業應急互助基金管理不到位、資金被挪用現象嚴重等問題,撰寫了《中小企業應急互助基金被挪用應引起重視》的專題報告,督促政府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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