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共同組織制定、分別發佈《京津冀跨省市省級高速公路命名和編號規則》、《道路貨運站(場)經營服務規範》兩項交通領域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這是繼2015年6月首批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發佈以來,發佈的第二批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
近年來,三地按照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以交通一體化、生態環境保護、産業協同發展三個重點領域為突破口,以首都標準化委員會為平臺,不斷推廣京津冀標準化合作“3+X”模式,通過統一標準的制定實施助推京津冀協同發展。
根據商定,三地區域協同地方標準統一編號(省市代碼不同)。本次發佈的2項標準在制定過程中,三地交通、標準化部門進行了多次溝通,就標準文本內容達成一致。
《京津冀跨省市省級高速公路命名和編號規則》地方標準,借鑒了國內外相關規範的成果,內容著眼于“交通一體化”公眾出行的需求,充分考慮了現有高速公路網命名編號規則,有利於規範跨地區高速公路的公共標識、資訊處理和資訊交換,方便行業管理和社會應用。
據介紹,規則將於下半年實施,解決三地跨省市省級高速公路“一路多名”、“編號不一”等問題,發揮高速公路的路網功能,提高服務水準,更好地適應公路網路化、資訊化管理的要求。如連結北京、薊州區、天津的S1津薊高速,其在天津市域內命名為津薊高速,在北京市域內命名為京平高速,給百姓出行帶來不便。統一命名和編號後,其名稱統一為S3201京薊津高速,將為公眾出行提供更好的引導作用。
《道路貨運站(場)經營服務規範》地方標準,結合京津冀三地特點和既有經驗,對道路貨運站(場)的作業、服務、管理、安全等內容提出了要求。標准將于三個月後實施,通過對貨運站(場)經營者和入駐業戶的經營行為進行規範,從而促進京津冀貨運作業協同發展,規範和引導貨運站(場)企業的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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