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為流動人口辦理戶政業務。(資料片) 本報記者杜洪雷攝
流動人口需在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有效證件向居住地派出所申報登記,強調對違反登記制度的處罰;除警察執行公務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扣押居住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查詢使用流動人口資訊。近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發佈《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省內流動人口的居住管理、權益保障和公共服務作出具體規定。《辦法》自下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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