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廣渠路家樂福超市,賣活魚的魚缸已經被撤掉,冷凍的水產品還在售賣。新京報記者 彭子洋 攝
針對近日網友質疑水體污染導致活魚下架的說法,北京市食藥監局前日下午辟謠稱,“水體污染致淡水魚下架不可信”。昨日,“活魚下架疑似抽檢泄密所致”的說法在網上流傳,對此市食藥監局再發聲明稱,對于水產品監督抽檢屬于食藥監局日常工作,不存在保密或泄密問題。
今年水產品抽檢合格率達96.62%
昨日,北京市食藥監局新聞發言人唐雲華對記者表示,對于水產品監督抽檢屬于食藥監局日常工作,北京地區每年都會對水產品定期抽檢,並且所有抽檢工作都是依據監督抽檢有關規范流程開展。
“抽樣時會對抽檢項目信息做詳細記錄,連被抽檢商戶的名稱與身份證是否一致都會一一核實。”唐雲華表示,水產品抽檢不存在“秘密抽檢”的情況,因此也就不存在“泄密”問題。
據市食藥監局介紹,2015年至今,全市共抽檢水產品2661個,總體合格率95.94%。近兩年發現的問題包括無機砷、鎘、硝基�喃類代謝物,孔雀石綠等檢測指標不合格,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經營者均依法處置。而且,每個月每個季度都有抽檢,並覆蓋了全市各大水產市場、商場超市、餐飲企業,總體狀況良好。
2016年至今,北京全市共抽檢水產品1034個,合格率達96.62%。
12個大中城市專項檢查水產品
昨日,國家食藥監總局在官網發布通知稱,于11月-12月在北京、上海、廣州等12個大中城市開展經營環節重點水產品專項檢查,以了解市場銷售的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摸排水產品的主要質量安全隱患。
根據該通知,檢查地點包括北京、沈陽、石家莊、濟南、上海、杭州、南京、武漢、成都、西安、廣州、福州等12個大中城市。檢查對象是經營鮮活水產品的集中交易市場、銷售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各類單位檢查比例按照餐館40%、集中交易市場40%、超市20%進行分配,其中對集中交易市場的專項檢查應優先選擇水產品批發市場。
專項檢查內容主要包括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管理責任落實情況,水產品銷售者和餐飲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以及大菱鲆(多寶魚)、烏鱧(黑魚)、鱖魚和明蝦等4種重點鮮活水產品質量安全,及其在經營環節違規使用違禁藥物情況。
焦點
1、鮮活水產品的經營資質如何規定?
水產品需在市場開辦方備案
記者了解到,根據新《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經營水產品無需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我國沒有對水產品的經營資質做出限制。目前北京集貿市場、水產品批發市場、社區菜市場、超市等處均可銷售水產品。
北京市食藥監局新聞發言人唐雲華介紹,北京地區水產品市場集中在豐臺區,如京深、岳各莊、新發地等市場,此外朝陽、順義等區也有一些水產品市場。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批發市場開辦者應當配備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或者委托具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開展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並根據食用農產品種類和風險等級確定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頻次。
對于北京地區鮮活水產品經營的規范措施,唐雲華說,根據上述《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水產品供應商供應的產品,均需在北京市場開辦方進行備案,並採取索證、索票制度。
2、鮮活水產品進入市場後如何監管?
從經營者處“買樣”進行抽檢
水產品進入市場如何確保安全?唐雲華介紹,目前北京的水產品批發市場均和養殖機構“場地挂鉤”,並簽訂安全協議,保障進入北京市場的農產品來源清晰。同時,北京地區的水產品市場、集貿市場等市場方,會對進入市場的水產品快速檢測,檢測形式主要是抽檢;並對水產品全部備案,一旦出現問題,市場方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目前,北京市食藥監局還將依據關于冬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整體部署,對蔬菜、水果、畜禽、蛋、水產品做好整治工作,並加強對各類進入北京市場的海水魚、淡水魚等各類水產品的監督抽檢,保障食品安全。
水產品抽檢流程方面,北京市食藥監局食品市場處處長李江介紹,抽檢時,執法人員會對水產品的進貨來源、進貨臺賬、登記銷售者的姓名等信息進行查驗,並查驗進貨和銷售憑證,隨後按照標準規定的數量抽取樣本。此過程中,按食品安全法規定,抽樣需要從經營者處“買樣”。
按照標準規定,抽檢後需封樣,檢測時還要留有備樣,然後進行檢測,檢測項目主要包括重金屬、抗生素、非法添加物等。如果經營者對結果有異議,可以復檢。
在不合格產品處罰方面,唐雲華介紹,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不合格食品最高處罰20萬元。
根據《食品安全法》,處罰金額根據違法所得和貨值金額的倍數,進行處罰,沒有封頂數額。例如違法水產品共計5噸,那就按照5噸貨值和違法所得的倍數處罰。
追問
北京吃活魚危險了?食品專家:不用過度擔心
兩天來,有關水體污染、抽檢泄密導致北京“活魚下架”的傳言被官方一一辟謠,魚還能吃麼?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院長羅雲波對記者表示,監管部門公布的抽檢合格率達到了95%以上,活魚風險是可控的,沒必要過度擔心。
專家:按國家標準用藥對人體無危害
目前,北京“活魚下架”的原因依舊眾說紛紜,一些自媒體公號發文稱“最近吃活魚是危險的”,一時間談“魚”色變。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院長羅雲波分析表示,在養殖的過程中,魚會生病,病了便會用藥,因此會有一些獸藥殘留。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用藥劑量在國家標準以內,那麼對人體就是安全的。因為制定的標準首先是人體可承受的,其次還有很高的保險係數。
羅雲波提醒,公眾不要被流言誤導,在養殖業用藥是有必要的。如果不使用藥物的話,一些病可能形成人畜共患的局面。合理用藥是為了保證魚的健康,最終是保證人的健康。
“只要是規范養魚,對人體安全是沒有問題的。”羅雲波表示,近年來,水產品抽檢的合格率都非常高,風險可控,沒有必要過度擔心。
水產品監督抽檢屬于例行工作
對于“泄密說”,羅雲波認為,水產品監督抽檢屬于食藥監部門的例行工作,不存在泄密問題。
他推測,目前活魚下架的原因可能是因為一些商家怕“露醜”,所以自行下架了。其他超市紛紛產生了“從眾心理”,所以產生了這個“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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