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林業大學(以下簡稱“南林大”)老圖書館二樓的墻壁上,有個公告張貼欄。該校把2015年下半年作退學處理的18名本科生名單列印出來,公示在這裡。據了解,從2014年9月起,該校陸續有49名學生被勸退。
據了解,南林大此舉屬江蘇高校首例。
該公示一經張貼,就在學生之間引起熱議。上學期,南林大化工專業大三學生鄧意(化名)挂了一門課,雖然沒有被勸退的風險,但也讓他很緊張,“學校這招逼得很多不認真學習的同學不敢再繼續混日子了。”他説。
49名大學生被勸退處理
公示稱,根據該校相關規定,已向受警示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分別發送《南京林業大學本科學生學業警示通知書》,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決定給予部分本科學生退學處理。
2014年下半學年有18名學生被勸退處理,2015年上半學年有13名,2015年下半學年有18名。
據南林大教務處副處長高捍東介紹,南林大對10種情形作出“應予退學”的處理,其中就包括“學業警示”退學。當學校發現學生存在學習上的嚴重問題後,將給予提醒和警示。
高捍東解釋,學業警示從輕到重依次是:黃色警示、橙色警示、紅色警示。
如果學生受到“黃色警示”,所在院係將為其指定學業幫扶老師,學生要制定學業補修計劃,學院也會為學生提供心理和思想輔導。
學生如果受到“橙色警示”,將被編入下一年級學習,成績好轉後可以申請回到原年級,如果學生在校期間受到兩次“橙色警示”,那麼第三次無論受到何種警示都要作退學處理。
學生如果受到“紅色警示”,將被退學處理,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對被退學處理的學生,學校會出具退學決定書並送交學生本人,經學生核實後再簽字確認,退學決定書也會寄給學生家長,讓家長知情並提出反饋意見,同時報江蘇省教育廳備案。
當然,被作退學處理的學生還可以申請“復活”。他們可以申請試讀(編入下一年級),試讀期為一學年,學生試讀期滿後,符合條件就可以向教務處申請恢複學籍。
高捍東介紹,被勸退學生的年級分部具有明顯特徵,“各年級都有,但以大三學生為主,兩級分化嚴重”。
高捍東分析,部分學生一年級時表現不錯,讀二年級時就鬆懈了,到三年級後就跌入低谷,狀況嚴重的學生會受到退學處理,狀況輕的學生讀大四後,有了緊迫感,往往能把成績趕上去。
高捍東説,現實中,受到勸退處理的學生,最終成功恢複學籍的很少,但是能成功恢複學籍的學生,以後的狀態就很好。
探索“學業警示和幫扶”制度
“學業警示”這一規定,2008年被寫入《南京林業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比如,學生一學期學分不足12分,一學年學分不足30分就要被警示,這些規定對督促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在實施過程中,“學業警示”的規定逐漸暴露出局限性。“處理措施沒有等級區分,發現學生的問題後,缺乏幫扶措施。”高捍東説。
2012年,南林大開始醞釀全新的學業警示辦法。通過調研行業特色高校的做法,並對本校學生進行大數據的調查,學校發現,本科學生挂科率居高不下,高達18%,個別學生甚至挂了十幾門課。
制定更高效、完善的警示與幫扶辦法勢在必行。
2014年,南林大正式出臺《南京林業大學本科學生學業警示及幫扶辦法(試行)》。
根據該辦法,對於不認真學習的學生,學校將給予學業警示。警示的標準主要依照學生挂科的數量和挂科課程的重要性。此外,學生到某個學期時,累計已修讀的學分與專業培養計劃進度表規定學生所修學分存在較大差距,也將被警示。
該辦法出臺後,考慮到學生有可能因對專業不感興趣而産生厭學傾向,學校提供了更多轉專業的機會,學生專業排名年級30%就可申請轉專業,學生轉專業成功率達97%。
“既要嚴格管理,又要以人為本,提高人才培養品質。”高捍東説,“通過學業警示與幫扶制度,給學生創造更多彌補機會,讓學生儘早發現自己存在的問題,然後進行改進。”
淘汰機制能否保證人才培養品質
據高捍東介紹,《南京林業大學本科學生學業警示及幫扶辦法(試行)》出臺兩年來,效果顯著,學校本科生挂科率呈下降趨勢,目前挂科率約5%。受警示的學生也逐漸減少,2015年下學期有343人受警示,2016年上學期有235人受警示。學校未收到被勸退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的投訴。
高捍東認為,學生學習成績的優劣,很大程度上是態度問題,學校和老師應該幫助學生端正學習態度。
在南林大電子商務專業大四學生張凱(化名)看來,學校的做法很有必要。“大學是個不受父母和老師拘束的地方,對於一些自覺性、能動性差的同學,就類似于‘溫水煮青蛙’。”
該校大三學生徐欣(化名)説:“可能有些人會覺得有些過分了,但這個辦法也是針對極少數特別不認真的學生,對大部分學生是沒有影響的,並且這個方法也是漸進式的,從輕到重。既然選擇了,就要接受這種教育方式。”
在徐欣看來,正因為有了嚴格的制度,挂科率才下降了很多,因為很多“及格萬歲”的學生挺忌憚被勸退的。
該校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學生張韶華(化名)説,學業分級警示制度在保證畢業生品質上,是一個較可行的辦法,“紅色的退學警示是學校的底線,其他警示則有提醒作用,三級警示都並非‘一棍子打死’,都給了學生機會,也有教育的作用。”
但也有學生提出質疑稱,學校這招治標不治本,想學的學生就是想學,不想學的學生依然不想學,一所優秀的學校應該給予學生很大的自由,學生的能力表現在多個方面,學校不應該過分約束學生。
教育學者熊丙奇説,在公眾的認識中,大學勸退學生並不多見,以為考上大學就進了“保險箱”,可順利拿到文憑畢業,國內高校也缺乏保障被退學學生權利的制度安排。
他認為,國內大學要保障人才培養品質,就必須建立淘汰機制,而要建立淘汰機制,就需要更進一步改革招生與學籍管理制度,把退學變為一種雙向選擇機制。良好的制度構建,會釋放高校和學生雙方的活力。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