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約車“改牌做號”:多重作假騙過審核
來源:新京報
一輛“津牌”車在“改牌”做號者的操作下,變身一輛京Q牌照的車,成功通過系統驗證審核。
一輛“津牌”車在“改牌”做號者的操作下,變身一輛京Q牌照的車,成功通過系統驗證審核。
做號者買到大量尾號為“617”的京牌車輛資料,用於“改牌做號”。
因車型與車牌號不匹配,車輛圖片顯示為一張剪影。
做號者稱,可以用牌號相近的車輛“頂包”。
常坐網約車的乘客可能會遇到這樣一幕:
系統顯示接單的是這輛車,可來的卻是另一輛車。對方的解釋多是“今兒開老婆的車”“換車了系統沒改過來”等。
事實上,這些車裏面有一部分為“改牌車”。而一條以收售公民個人資訊為支撐、利用網約車平臺審核漏洞進行“改牌做號”的網路黑産繼而浮出水面。
有做號者稱,他們通過專門“渠道”可以買到有指定要求的駕駛證、行駛證、個人頭像照片等多項公民個人資訊。而喊價200元至400元的做號業務,實際成本僅幾十元。
有律師表示,買賣個人資訊和車輛資訊、用他人資訊註冊網約車司機賬號等行為本身已經違法。更重要的是,網約車平臺應加大監管力度,以杜絕不法行為的發生。
5月12日晚,何奇的微信收到一筆450元的轉賬。
這是他替一名車主通過“改牌註冊”獲得網約車司機賬號後的勞務費。
一年多以前,他開始專門從事這樣一種服務。在他的操作下,一些車主被“重塑身份”,成功獲得了網約車司機的賬號。
花四千多拜師學會“改牌做號”
在網上搜索“改牌”等關鍵詞,能找到多個與之相關的QQ群和貼吧。大多廣告打著“解決京牌、滬牌、浙牌、粵牌,解決封號”等旗號招攬生意。
何奇也是其中一員。
2016年3月,他與朋友開辦工作室,專門幫車主“做號”。如今,他的業務已遍佈多個城市,在他創建的做號QQ群中,上海群約2000人,北京群也有上百人。
多年前,何奇為賺錢從安徽老家前往上海。在網約車興起的年代,他也加入到跑單大軍。儘管幹網約車一個月能掙過萬,但他還是“轉行”開始“做號”。
他在網上找人拜師,“總共花了四千多塊錢,全學會了”。
“那時候還不流行改牌做號,很多人不懂。”何奇説,改牌做號業務的出現和興起源自一些網約車司機的需求。比如,有的網約車司機想多開一個司機端賬號,但同一個駕照不能開兩個號,就需要做一個號出來;另外,針對一些網約車平臺“異地運營車輛不享受平臺獎勵”的規定,外地牌照的司機也想通過“改本地牌照”的方式來獲取平臺獎勵。
最關鍵的是,他更看好改牌做號的“錢景”。
他説,有個朋友曾找人改牌花了160元,聽對方説成本才幾十塊。
“津牌”車一天后變“京牌”
今年5月8日,新京報記者以改牌為由,添加了何奇的微信。隨後,記者將一輛津牌紅色雪佛蘭科魯茲的車輛資訊和一張名為季曉東的未滿三年駕齡的駕照提供給了何奇。
第二天,新京報記者便接到了某網約車平臺發來的“您已通過車主審核”的短信通知。
記者注意到,該賬號司機姓名顯示為季曉東,登記車輛為“京Q”牌照,車型同為紅色雪佛蘭科魯茲,車主姓董。線上時間、接單數和賬戶餘額均顯示為“0”。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正規渠道註冊網約車司機,一般需通過資訊提交、系統審核、人像驗證等步驟。事實上,這些環節,做號者可利用系統漏洞或者資料“作假”,輕易完成改牌註冊。
何奇説,成功進行改牌註冊需繞過註冊系統設定的幾項限制,包括車輛資訊驗證、人像認證等。這些都能使用技術手段一一破解。
何奇表示,做改牌業務,一開始就要給司機安排一整套“新身份”用於註冊提交,這需要大量購買身份資訊、駕照資訊及車輛資訊等。
在他看來,沒有買不到的個人資訊。他自稱買過湖北、江西、福建、廣東、北京、天津、河北、山東、上海、安徽、江蘇、浙江等地的車輛資訊,甚至可以買指定尾號的車牌號資訊。
“資料資訊從有關部門流出,有專人負責查資訊,查到後由總代理髮給做號者,客戶出的購買資料的費用由查資訊人和總代理對半平分。”他説。
新京報記者通過檢索相關關鍵詞發現,有QQ群專門收售個人資訊。在一個擁有130名群成員的“駕照資訊”QQ群中,每天都有人詢問是否有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個人生活照等資訊出售,與購買者相對應,群裏同樣有成員叫賣上述各類資訊。一名群成員欲收購十套身份證正反面和駕駛證照片用於外匯賬號註冊,收購價僅為2元一套。
何奇表示,一般來説,若客戶提供的駕照資訊符合註冊要求會省去很多麻煩,此時,只需根據客戶提供的車型、車牌、車身顏色購買相似的車輛資訊即可。
“有時也需要購買同名同姓的個人資訊。”他説,這主要是因為客戶提供的駕照持有人存在已經註冊、駕齡不夠,有酒駕或犯罪記錄等情況。
他還“自我揭秘”稱,記者所拿到賬號中名為季曉東的司機,其實並非此前交付駕照的那名“季曉東”。
他説,由於記者提供的季曉東駕照駕齡未滿三年,因此無法用於註冊,他買到了姓名同為“季曉東”的符合註冊要求的駕照資訊。這被做號業內稱作“同名端”。
除了何奇,新京報記者還聯繫了多名承接改牌註冊業務的做號人,他們也都是通過購買個人資訊為客戶註冊,宣稱即便沒有駕照,沒有車輛也能成功為客戶開通賬號。
“三證驗真”難保證資訊匹配一致
在所有資訊提交後將進行系統審核。一些網約車平臺標榜對司機進行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三證驗真和背景審查,在何奇等做號人看來,幾乎形同虛設。
何奇説,所謂的“三證驗真”僅能保證證件本身是真的,但卻無法保證證件、司機、車輛三者完全匹配一致。因此,做號者買來互不相干的真實資訊能輕易通過平臺的審核。
“有網約車平臺車輛資訊驗證環節還存在漏洞。”何奇説,只要車牌號、車主姓名、車輛註冊日期能對上號,車型和車身顏色隨意填寫也能通過驗證。
他解釋説,比如客戶的車是一輛外地牌帕薩特,車牌尾號Z637,如果買不到尾號Z637的京牌帕薩特資訊,但能買到尾號一樣的京牌奧迪。註冊時,車牌、車主和車輛註冊日期都填買來京牌奧迪的資訊,車型和顏色還是填帕薩特的資訊,也能通過驗證。
記者測試後發現何奇所言不假,如此註冊成功的賬號內“我的車輛”一欄下,車輛圖片僅是一張車形剪影,並無實際車輛圖片。
照片軟體“騙過”人臉識別
作為成功拿到司機賬號前的最後一道驗證程式,“人臉識別”也遭遇尷尬。
何奇只是用一個3D照片軟體便“騙過”了這一驗證程式。
以記者拿到的賬號季曉東為例,何奇説,他記下了買來的季曉東身份證號,再通過該身份證號買到了其頭像照片。這種頭像照片可能來自於身份證,又或者駕駛證、暫住證、畢業證等需要頭像照片的各類證件,“肯定能找到,然後用手機拍下來或者截圖給我,這就行了”。
何奇説,通過一款3D照片應用軟體,將買來的頭像照片傳至該軟體,即可渲染成3D效果,並實現眨眼、張嘴等動作,只需幾秒就能通過“人臉識別”驗證。
在通過“人臉識別”驗證後,車輛才能開始接單出車。不過,由於改牌後,賬號的司機資訊並非本人,涉及的銀行卡綁定取現如何實現?
對此,何奇説,個別平臺在給司機打款時,只核對賬號綁定的銀行卡是否與司機同名,並不核對司機與銀行卡主身份證號是否一致,這便給做“同名端”留下了“空子”。
每一單“改牌”可獲利十余倍
成立工作室改牌做號一年多,何奇已開始廣發帖子收徒,“生意多,利潤高,忙不過來。”他説。
他通過改牌做號每月收入可過3萬,遠超之前開網約車的收入。
在資訊買賣方面,他説,行駛證一個20元,駕駛證一個25元,頭像照片一張15元,這是他收購的價格,轉手賣出時,他通常會加價5元。
他坦言,改牌做一個號的成本一般十幾二十塊錢,成本高的也就三四十塊。
他對客戶的報價卻不固定。“新客戶報價220元、240元、260元、300元,隨便報,有些回頭客你可以報低一點。”他連稱最近行情不行了,以前他都是報400元。
儘管如此,每一筆生意的利潤超過10倍甚至更多。
他從不收定金,只在辦業務前一次性收取全款,若辦不成,悉數退還。這也為他積累了一些回頭客。
他説,做這一行的關鍵是要有客源。他的客源主要來自於QQ群和微信群兩個渠道,同行創建的群和網約車車主群是重點關注對象,微信群不同於QQ群可以通過關鍵詞檢索,只得依靠平時自己積累。
“進群之後,把認識的不認識的,包括群主都加一遍好友,到時候你發朋友圈廣告,別人都能看得到。”何奇説,在群裏常發廣告容易被踢出群,他有自己的“小技巧”。
“微信號一定要準備兩個。一個號進了群,就把另一個號也拉進去。這樣就算被踢了,過段時間,你還可以用另一個號把自己拉回去,人多的群是不會注意的。”他説,遇到群中談論做號話題的人,一定要關注,可以加好友私聊,加群的同時也要自己建群。
沒事多在朋友圈中“曬單”也是技巧之一。“多曬一曬客戶反饋的大單子,一定要讓別人覺得你這個人確實有兩把刷子。”他説。
律師建議網約車平臺加強監管
由於大部分註冊資料“作假”,改牌車的背後也帶來一些隱患。因乘坐改牌車出現事故甚至受到人身侵害,乘客如何維權,被冒用資訊的人員應承擔何種風險?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認為,如果實際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登記為非營運車輛,屬於借名登記,且實際運營車輛的車輛所有人很有可能未告知保險人,一旦發生事故,乘客和車主均可能面臨保險公司拒賠風險。
對於做號者買賣資訊以及冒用他人資訊註冊的行為,張新年表示,收售車輛資訊、用他人資訊註冊網約車司機賬號、借用他人證照這些行為本身已經違法。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則認為,購買他人個人資訊資料註冊網約車司機賬號的行為構成侵權,根據《民法通則》之規定,其行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權,應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責任。同時,這些賬號註冊代辦人和網約車司機共同以虛假資料註冊,構成欺詐。
多位律師指出,對於出現改牌做號的行為,網約車平臺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薛正懿律師表示,網約車平臺、網約車司機和乘客三者之間是網路交易平臺、服務者和消費者的關係。如果有證據證明網約車平臺沒有盡到基本的監管義務,其明知或者應知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乘客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網約車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韓驍説,司機冒用他人資訊,若平臺沒有盡到審核義務,不能提供車主真實資訊,一旦乘客在乘車過程中發生意外,平臺要先行承擔賠償責任。
韓驍認為,應加強對網約車平臺的監管,督促平臺公司積極地履行監管義務,以杜絕不法行為的發生。同時,相關部門還應加大車輛的資格審查以及相關懲戒的宣傳,讓網約車司機認識到行為的惡劣程度,從根源上杜絕這種行為的發生。(何奇、季曉東均為化名)
連結
網約車“改牌做號”作假揭秘
資訊提交
“作假”方式
A、購買大量個人資訊,為客戶安排“新身份”
B、購買與客戶實際運營車輛高度相似且符合註冊條件的車輛資訊,甚至是指定尾號的車牌號資訊
C、如駕照不符合註冊條件,購買與客戶同名且符合註冊要求的駕照資訊
系統審核
“作假”方式
A、利用系統漏洞,“三證驗真”無法保證證件、司機、車輛三者完全匹配一致
B、利用系統漏洞,只要車牌、車主、註冊日期三者對應匹配,車型及顏色可隨意更改
C、綁定提現銀行卡只要求姓名一致,不要求司機與持卡人身份證號一致
人臉識別
“作假”方式
A、借用或購買登記司機的頭像照片
B、利用3D照片應用軟體“騙過”人像認證機器審核
共用汽車租用背後隱患:交通意外事故責任判定難[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