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涉足車貸險的險企大多遭受嚴重虧損,有的只能黯然退出。近年,車貸險重出江湖,這一市場開始重新活躍,涉足的險企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與此前險企經營車貸險嚴重虧損的情況相反,現在參與該市場的險企卻視之為優質業務並加以大力發展,部分險企開展該業務已經一年多,還保持著零賠付紀錄。賠付率從400%降到零,車貸險業務走過了怎樣的路?現在的車貸險業務模式與此前相比,發生了哪些變化?
車貸險刺激汽車消費
近期,安邦財險、太平財險和陽光農業相互保險等險企紛紛獲得保監會的批復,同意其報批的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條款和費率。加上此前已經獲批的平安産險、天安財險、國壽財險、長安責任保險等公司,目前涉足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的財産險公司已有近10家。
汽車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簡稱車貸險,是指購車人在向銀行申請汽車貸款時,除將所購之車作為抵押物外,還向保險公司申請購買車貸保證保險,以確保借貸機構的權益。
在車貸險業務中,保險公司充當的是擔保人的角色。車貸險把消費者、銀行、保險公司、車商等相關主體聯繫在一起,組成了一條生物鏈,可以刺激汽車消費。不少人希望通過貸款的方式買車,銀行也可以借此賺取利息,但由於車輛是移動資産,風險很大,銀行除了對貸款人進行信用考察之外,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否則不予貸款。在車貸險中,被保險人是銀行,保險公司承保貸款人不還款的責任。
事實上,多年前,就有部分保險公司在經營車貸險業務,在經過一些前期嘗試之後,2000年,浙江省各家保險公司紛紛挺進車貸險市場。遺憾的是,從2001年開始,車貸險隱藏的巨大風險開始引爆,保險公司賠付率居高不下,個別公司的賠付率甚至達到400%。到2003年下半年,各大保險公司紛紛叫停該項業務;2004年1月,保監會發佈《關於規範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各保險公司現行車貸險條款費率截至2004年3月31日一律廢止”,要求保險公司重新制定車貸險條款費率,規範車貸險業務。第一代車貸險的時代就此宣告結束。
儘管車貸險業務暫停,但國內汽車信貸消費市場的發展卻一直呈快速發展態勢,汽車信貸消費市場的前景被廣泛看好。2009年,保監會發文,鼓勵各大財險公司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積極穩妥發展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此後,陸續又有保險公司重新涉足車貸險領域,至今有將近10家財險公司的車貸險條款和費率獲得批准。
高賠付率不會出現
在停止車貸險業務幾年之後,為何保險公司重新涉足該領域?此前發生過的高賠付風險會不會再次出現?保險公司再次開展車貸險業務在原有模式上進行了哪些改變?
在採訪中,記者了解到,車貸險過去之所以遭遇高賠付,成為險企的累贅,主要原因在於很多保險公司遇到了保險欺詐,騙貸情況比較嚴重,而保險公司的風控能力嚴重不足。
平安産險相關負責人表示,現在險企開展車貸險面臨的環境已經有了很大改善,例如個人徵信體系的建立、機動車登記制度的建立、大數據體系的日趨完善,以及人行徵信系統對保險公司的開放等。“在這樣的情況下,險企看好汽車金融這一領域,並且通過銀行放貸、個人購買保險提供履約保證的形式發展業務,有一定的發展空間。”該負責人表示。
而對曾經出現過的高賠付現象,業內人士一致認為,如今再開展此類業務,保險公司已經有諸多經驗教訓,這類情況不會再次出現。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保證險部總經理楊汝亭表示,現在保險公司的車貸險業務基本都聚焦在個人汽車消費領域,對公司汽車消費和經營性的汽車消費領域涉及較少,相對而言,個人汽車消費的風險更小。
同時,在車貸險條款方面,保險公司也進行了完善。平安産險相關負責人表示,保險公司在條款設計上對被保險人加強風險管控提出了要求,並要求車輛進行抵押並辦理登記,嚴格審核投保人材料真實性等。這些措施都有利於防範業務風險。
記者隨機查閱了幾家險企的車貸險條款,陽光相互保險規定只有自然人才能申請車貸險,安邦財險、太平財險和中華聯合財險的業務同時面向自然人和法人開放,但都要求法人機構必須符合《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條件。同時,各保險公司都對免責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我們現在發展車貸險業務對風險採取了幾方面的把控措施。一是融資上限一般不超過50萬元,並且儘量集中在個人消費領域,消費場景的風險小于經營場景;二是如果公司與銀行或汽車金融機構合作,則要求覆蓋100%的車貸業務,分散風險,避免僅僅成為劣質貸款風險的‘接盤俠’;三是進行全方位的風險預防設定,比如通過技術手段加強對車的控制能力。”楊汝亭介紹道。
多地車管所不辦理抵押登記
記者調查了解到,在新車貸款消費領域,車貸險參與較少,一般情況下,消費者只要有較好的徵信記錄,就能獲得銀行或汽車金融公司的貸款。車貸險參與更多的是二手車交易市場,在促進交易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據楊汝亭介紹,2015年,我國二手車交易量約為7000億元,是新車交易量的1/2多一點,這一比例正在呈上漲趨勢,給車貸險的發展留下了較大的空間。“即使不看未來的增量,僅僅是現有的市場保險公司也還只參與了很小的一部分。”楊汝亭表示。
在他看來,保險公司參與這類業務有其自身優勢,一是了解汽車、汽車市場及其風險,保險的業務特點決定其本身對不良貸款有一定的容忍度;二是通過車貸險業務,保險公司可以與車市場的相關機構建立起聯繫,可能與發展其他業務産生協同效應。同時,他認為,隨著汽車交易市場的發展,汽車控制手段的提高,車貸險參與汽車交易發揮的主要作用除了轉移放貸機構的風險之外,更重要的是為消費者提供增信,促進汽車消費,活躍汽車金融市場。
記者了解到,長安責任保險公司開展車貸險業務已經一年多,截止到目前該項業務還保持著零賠付的紀錄,是該公司一個重要且優質的業務板塊。而隨著涉足該市場的保險公司越來越多,整個車貸險市場將不斷放量。
但與此同時,記者了解到,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困擾保險公司開展車貸險業務的難題,例如,儘管業界通常認為保險公司屬於金融機構,但是各地車管所對金融機構的認定標準並不一致,很多地方的車管所並未將保險公司納入金融機構的範圍,對其申請的機動車抵押登記業務不予辦理,這對險企做大車貸險業務産生不利影響。有時候,保險公司不得不繞道而行,在形式上採取將車輛抵押給外部合作的第三方機構等方法,以順利辦理抵押登記業務。保險業界相關人士呼籲,希望車管所能認可保險公司金融機構的屬性,使車輛抵押登記變得更為順暢。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