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訊】(記者 謝惠茜)自12月1日起正式開始實施的銀行新規規定,自12月1日開始,個人銀行賬戶非櫃面轉賬日累計分別超過30萬元的,銀行應當進行大額交易提醒,確認後方可轉賬——這原本是此次新規中打擊詐騙的一大利器。但至今才短短幾天的時間,不法分子又抓住新規中ATM機轉賬有“後悔藥”這點大做文章,衍生出了新的騙局。
以前在不少案件中,受害者往往很快就識破騙局,但資金一旦匯出就無法撤銷,難以追回損失。新規實施後,24小時內還有“反悔”的空間,最大程度地阻斷通訊網路詐騙犯罪嫌疑人誘導受害人進行資金轉賬、贓款變現。
但沒想到的是,狡猾的不法分子不但立即換了方法,甚至利用這點“延時”開發出了一系列新的騙局。
江蘇網警5日便發文提示,近日某群眾在自助櫃員機取完錢正準備離開時,突然湊上來兩名男性人員,向剛取完錢的群眾問道:“你好,因我的卡今日取現額度已用完,能不能幫個忙,我把錢轉給你,然後你再取現金給我。”幸好這一幕被路過的銀行工作人員看到後,立即上前詢問詳情。見詐騙行徑敗露,兩名男性人員立即轉身離開。
江蘇網警方面表示,因為24小時內都可撤銷轉賬,所以不法分子以“先轉賬、再取現”騙取受害者信任,在拿到現金後,便會前往櫃檯撤銷轉賬!
而記者發現,另一種類似的新詐騙手段也是利用了ATM機24小時轉賬內可以撤銷的空子,要求商家或廠家“先發貨”。
有一位批發商在網上爆料稱,“前天一個陌生的電話打來訂貨,不説要什麼就説配了5000元的貨,發了ATM轉賬憑證過來,然後就不停催發貨。我打銀行客服電話查詢發現確實有這筆交易。但我還是多留了一個心眼沒發貨。到了第二天過了24小時錢也沒到賬,再向銀行查詢是這筆轉賬已經撤銷。”
另外,據常州日報報道,江蘇常州溧陽小夥小強就被騙子在ATM機上以“無卡存款”的方式騙了2000元。因為存款是直接到賬,所以無法撤銷追回。
對此,公安人士提醒,市民一定要牢記銀行新規ATM機轉賬24小時內能撤銷的規定。如果在ATM機前取款遇到要求“給現金,再轉賬”的人,請立即撥打110報警!而商家,當陌生人轉賬時,必須要等24小時錢到賬後再進行交易,而ATM無卡存款無法撤銷!
另外,由於ATM機轉賬需要24小時後才到賬,對於確實急需錢的市民來説,則可以選擇網上轉賬的方式——因為“24小時內可撤銷”此新規僅對ATM有效。如果是從手機銀行、網銀轉賬或櫃檯轉賬,則是不受影響的。據悉,通過非櫃員機的途徑轉賬,用戶可以選擇實時到賬、普通到賬和隔日到賬三種模式。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