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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ATM機轉賬可“反悔”

2016年11月17日 13:37:45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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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日報訊 (記者 林曉麗)12月1日,銀行卡的申辦和使用將有一大波改變。央行此前發佈《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下個月起,ATM機轉賬24小時內將可撤銷,一個人在一家銀行將只能開一個Ⅰ類戶(借記卡)。

  對於ATM機轉賬24小時內可撤回,央行相關人士表示,該項規定是為最大限度阻斷詐騙分子誘導受害人進行資金轉賬和贓款變現。記者從多家銀行了解到,目前已按照總行的統一部署,進行ATM系統改造。

  與銀行櫃面渠道相比,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支付機構網站等非櫃面渠道由於不能面對面接觸操作人,難以確認賬戶的實際操作人是不是賬戶的持有人。所以,央行採取了三項措施阻斷異常交易,自下月起執行。

  轉賬超限額和筆數

  需到銀行櫃檯辦理

  新規指出,一是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與客戶事先約定支付限額和筆數。超過限額和筆數的,銀行賬戶轉賬應當到銀行櫃檯辦理,支付賬戶則不得辦理。二是除向本人同行銀行賬戶轉賬外,銀行為個人辦理非櫃面轉賬業務,單日累計金額超過5萬元的,應當採用數字證書或電子簽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驗證方式。三是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個人銀行賬戶非櫃面轉賬日累計分別超過100萬元、30萬元的,銀行應當進行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和個人確認後方可轉賬。根據以上規定,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轉賬時可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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