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翻翻新聞,看到了3月16日貴陽銀行的領導在銀監會例行新聞發佈會提出“希望監管部門以貴陽銀行作為試點,解決Ⅰ類賬戶遠端開戶問題”的報道。看著這新聞,實在如鯁在喉,不吐不快。那也就自己一番理解,和貴陽銀行的領導探討一番。
賬戶開立程式之爭
根據央行去年12月1日起執行的新規定,個人銀行賬戶分為Ⅰ類、Ⅱ類、Ⅲ類賬戶。Ⅰ類賬戶必須到銀行櫃檯當面辦理,或依託銀行自助機具,經銀行工作人員現場面對面審核辦理。I類賬戶無法進行遠端開戶,Ⅱ類、Ⅲ類賬戶可以遠端開戶。相應的,Ⅱ類、Ⅲ類賬戶有轉賬限額等功能限制。
本來嘛,這規定,也沒太多好爭論的。開戶過程式控制制得嚴,賬戶功能就全。開戶過程(遠端開戶)相對風險較高,賬戶功能就進行限制。這很符合常識,也符合風險控制的思路。
但是呢,貴陽銀行的領導認為:Ⅰ類賬戶遠端開戶問題能夠放開金融扶貧“最後十公里”,“給予農民金融服務需要設立傳統銀行網點,但是卻面臨著現金押運、電信網路、人員招聘、網點選址、網點盈利等一系列問題。在現金押運方面,貴州屬於山區,交通十分不便,用押運車解決現金押運成本很大。再則,網點選址方面,沒有安全可供設點的網點可以選擇,若自建則成本十分昂貴。”
聽起來,貌似道理滿滿,都是為了便利老百姓嘛。想一想,細思極恐,還好貴陽銀行的領導不是監管部門的領導。要不,這“道理滿滿”的政策要是真出臺的話,那真要天下大亂了。
賬戶實名制的歷史和現狀
早在2000年,國務院就出臺了《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應該説,從17年前開始,個人賬戶實名制就開始常抓不懈。但是目前我國銀行賬戶實名制的實施情況仍不容樂觀,實施環境有待改善。2015年底,人民銀行負責人在392號文出臺的時候表示:“人民幣銀行賬戶管理制度執行不嚴、開立匿名或假名銀行賬戶等情況仍時有發生,社會公眾的風險意識尚未完全形成,銀行賬戶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依然存在”。
現實情況往往比想像的更加複雜,銀行在不遺餘力的核實客戶身份,但買賣賬戶的産業鏈卻不是光靠銀行自身努力核實客戶身份就能切斷的:有的客戶將自身的開立的賬戶賣給不法分子,特別是開通了網銀、手機銀行的賬戶能夠賣上幾百元的價格;有的客戶,在銀行網點工作人員苦口婆心勸阻不可向陌生人轉賬還心存不滿,表示一定要將投訴進行到底。這裡無意去討論銀行是該把客戶意願還是客戶利益作為第一位考慮,而僅僅想表明:一項新的政策的出臺,不能光考慮它對社會的積極意義是什麼,也需要考慮它會帶來哪些負面影響;一個建議的提出,也應該從整個社會效益最大化出發來考慮,而不能僅僅從自身所處的階層的利益出發來考慮。
貴陽銀行的領導現在也希望放開銀行I類賬戶的面簽底線。從一定程度上來説,上述建議,能夠在一定的範圍內,促進小範圍的經濟效益提升,減少社會成本。但從社會整體來説,卻無異於飲鴆止渴。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到今天,已經累積了不少的風險。金融風險的一個特點就是具有傳導性。一個普通的企業出了風險,也許影響的就是自身,但一個金融企業出了風險,是可能引起區域性風險甚至系統性風險的。君不見E租寶、中晉引起的社會連鎖反映麼?如何平衡創新和風險,是時刻在考驗監管部門智慧的,也是需要監管部門評估社會方方面面才能作出決策的,不可能也不應該只聽取一方面的聲音。
賬戶,是社會資金活動的起點,也是社會資金活動的終點,它是整個支付體系乃至經濟活動的基礎。賬戶制度的出臺和改革,都是影響國計民生的大事,不可輕舉妄動。人民銀行在2015年、2016年分別出臺了392號、261號、302號文件,對個人銀行Ⅰ類、Ⅱ類、Ⅲ類賬戶的開立、使用都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其中也體現了適應社會發展的改革思路。但始終貫穿其中的底線就是落實銀行賬戶實名制。Ⅱ類、Ⅲ類賬戶的風險是高於Ⅰ類賬戶的,所以需要對Ⅱ類、Ⅲ類賬戶的交易金額進行限制,Ⅰ類賬戶是全功能賬戶,如果徹底放開限制允許遠端開戶,將造成極大的風險。
遠端開戶的風險
從技術的角度看,遠端開戶的風險是否可控?《紐約客》1993年7月5日刊登的一則由彼得·施泰納(Peter Steiner)創作的漫畫的標題很有名:“在網際網路上,沒人知道你是一條狗”(On the Internet, nobody knows you're a dog)。
如何在網際網路上識別“你是你”,那是很考驗銀行人員智慧的。目前,銀行識別客戶的技術手段包含了靜態密碼、短信密碼、動態密碼、智慧卡、USB KEY、生物識別、雙因素(多因素)等手段。上述手段,安全強度雖有不同,但可惜的是,沒有一種是100%安全的。就算是採用了諸如RSA等基於公私鑰加密的演算法,在分佈式計算和量子電腦理論日趨成熟的今天,也是受到了一定的挑戰的。
至於近期火熱的生物識別技術,其安全性,也難以把它作為一項主驗證手段來識別客戶身份的。以人臉識別技術為例,目前在可控的環境下,已經基本上達到了可使用的地步。在目前人臉識別的運用,主要是用於身份認證。但假設我使用張三的照片放在系統前,那麼系統是不是能識別出張三?在人臉識別的具體應用裏,主要的問題從“識別人的身份”轉變成了“判斷在系統面前的臉是不是一個真人”,這個問題也稱為人臉防偽。基本上是一個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過程。
從業務的角度看,銀行需要做的可不僅僅是在網際網路上識別“你是你”,還要做到識別你“了解你自己這個賬戶是自願的知道用來做什麼的”。目前在銀行櫃檯,尚有很多被不法分子蠱惑、誘騙的群眾特別是知識水準相對不高的農村留守老人、進城務工人員、學生乃至知識水準較高的老師、教授。銀行櫃員的勸阻尚不一定能夠改變他們開戶的意願,何況是在遠端開戶,無法面對面見到客戶的情況下?
從反洗錢的角度看,銀行賬戶在開立環節的程式設置上是否嚴謹,將極大影響反洗錢監測和處置的難度。以電信詐騙為例,整個電信詐騙的産業鏈條中,一個重要的工具就是用於轉移非法資金的銀行賬戶。目前用於電信詐騙的銀行賬戶往往有三種用途:上游賬戶用於接收受騙人匯入的資金,中游賬戶用於分散上游賬戶匯來的資金,下游賬戶往往用於在ATM(特別是境外ATM)上取現。上述三種賬戶,基本沒有不法分子自己開立的賬戶,而往往是通過買賣賬戶獲得的。銀行在賬戶開立環節上嚴守入口關,是無法放鬆的第一道關口,否則打擊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將更加困難,甚至無從下手。
從社會效用看,銀行Ⅱ類、Ⅲ類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已基本可以滿足金融扶貧“最後十公里”的要求。我們還是看回貴陽銀行領導的話“(貴州)全省2400萬農民,如果每人平均支援貸款1萬元,就需要2400億元,這部分人群是最需要信貸支援的,希望(人民銀行)單獨給予我行支農和扶貧信貸規模”,按照該領導的思路,每人平均支援貸款1萬元,這遠小于銀行Ⅱ類、Ⅲ類賬戶的使用限額。Ⅱ類賬戶戶非綁定賬戶轉入資金、存入現金日累計限額合計為1萬元,年累計限額合計為20萬元,Ⅲ類賬戶相應小一些。何況,302號文明確規定了銀行可以向Ⅱ類賬戶發放本銀行貸款資金並通過Ⅱ類賬戶還款,這已經完全可以滿足金融扶貧“最後十公里”的要求。所以尋求Ⅰ類賬戶遠端開戶是真因為金融扶貧的需要還是顧左右而言他?我不得而知。但是,每個人在考慮效率給自己帶來方便的時候,也許也需要多想想如果風險隨後來了應該怎麼辦。(錢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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