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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Pay入華 誰來監管?

2016年02月20日 14:34:00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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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光燦爛,星巴克中午的排隊人數是往常兩倍。

   證券時報記者前面的兩位消費者,都在反覆嘗試新綁上卡的Apple Pay支付,結果總是顯示“請再試一次”或是支付不成功。收銀員一遍遍解釋:可以直接刷信用卡消費或者使用支付寶。

   Apple Pay的原理,是將載有支付資訊和數據的晶片植入手機終端,把手機本身變成銀行卡,可直接完成近場支付功能。小米、三星也將在近期推出支援該功能的智慧手機。

   但是,具有支付功能的手機需要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管嗎?一旦出現用戶資訊泄漏的話,損失該如何挽回?資金受損(銀行卡被盜刷、身份資訊泄漏等)的消費者該到哪尋求權益保護?

   儘管蘋果內置晶片是由第三方獨立供應商提供,蘋果手機對晶片資訊並不能直接讀取。但用戶通過蘋果Wallet完成綁卡步驟的過程中,就已向蘋果公司輸入了銀行卡的全部資訊(卡號、安全碼、手機號等)。再加上iCloud賬戶資訊和指紋ID,蘋果公司已經足夠完善地採集了每一位實名用戶的整套身份(包括生物識別)、資産與行為記錄等重要數據。

   對於這一龐大數據庫的資訊開發和運用,中國有沒有一個監管部門(央行、工信部等)可以對其進行監測和把控?

   證券時報記者隨後做了一個實驗。一台iPhone手機可以綁定不同姓名下的多張信用卡,所需條件只是信用卡卡號、卡背面的三位數安全碼以及短信驗證。換句話説,綁卡一旦完成,即可使用非信用卡主人的支付密碼(只需手機主人的指紋ID)完成支付。同樣,一張卡可以同時綁定在兩個不同名下的iPhone手機上。

   早在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為了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發佈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該《辦法》對非金融機構開展支付業務做了明確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仲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首先,網路支付;其次,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第三,銀行卡收單;第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所謂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網際網路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iPhone綁卡近場支付,在用戶和商家之間轉移貨幣資金,是否屬於這一界定範疇?如果是,那麼依照人民銀行的規定,蘋果公司作為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當依照規定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並依法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管理。人民銀行還強調,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

   以此類推,小米、三星也將在近期推出支援該功能的智慧手機。如果未來智慧手機終端都可以像蘋果手機一樣,掌握實名用戶的一整套身份及生物識別資訊、資産與行為記錄等數據,並且沒有監管部門對其資訊數據的使用進行監管,那麼,用戶的人身、財産安全將如何保障?  (記者 朱凱)

[責任編輯: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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