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10日消息,據外媒報道,在世界許多國家,蘋果一直都有只換不修的保修政策,但換的機器並非新機,而是經過蘋果認證的官方翻新機,這一政策就引起了許多爭議。今天,丹麥一家法庭就針對該問題作出了判決,要求蘋果根據當地法律給原告更換全新機,而非官方翻新機。
其實這官司也是陳年舊帳了,三位主審法官認為蘋果給原告萊斯加德的官方翻新版iPhone 4里含有回收零部件,因此在轉賣二手時會影響該機的售價,損害了原告的“合法預期”。簡單來説,丹麥法院與該國消費者投訴委員會意見一致,認為蘋果違反了丹麥的《貨物買賣法》,原告買的時候價值5000元,在保修期內壞了你憑什麼給原告換一個只值4500元的産品呢?
蘋果卻與丹麥消費者投訴委員會持相反意見,2014年時它們還起訴了萊斯加德,聲稱給他更換的官方翻新版iPhone 4與全新的iPhone採用的是相同的製造和檢驗標準,在品質上絕對沒問題。
今年早些時候,丹麥另一家法院也判決蘋果給一位女用戶更換全新的iPhone 6 Plus,而非官方翻新版。(編譯/呂佳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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