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張雲 攝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消息,食藥監總局今日下發《關於加強中秋國慶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針對中秋節期間月餅等節令性食品生産經營的特點以及食品安全抽檢和風險監測中發現的問題,強化生産過程監管,杜絕生産企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及使用回收食品生産月餅等節令性食品的行為。
《通知》要求,強化重點監管,加大食品生産經營監督檢查力度。各地要結合當地節日食品消費特點,以商業區、旅遊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等節日和旅遊度假消費集中區域為重點區域,以月餅等節令食品生産者、大型商超、承辦集體聚餐餐飲服務單位、連鎖經營餐飲服務單位、中央廚房等為重點場所,以肉製品、乳製品、酒類、保健食品等熱銷食品及水産品、畜禽産品等食用農産品為重點品種,認真開展監督檢查,嚴格落實食品生産經營者主體責任。
《通知》要求,監督食品生産經營者落實食品和原料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製度,嚴禁食品生産經營者購進和使用無合法來源或不可溯源的食品和原料。監督食品生産經營者保持食品生産經營許可條件,並保證食品生産經營環境和生産經營過程衛生規範。監督食品生産經營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開展食品生産經營活動,嚴禁食品生産經營者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嚴禁食用農産品銷售者違法違規使用防腐劑、保鮮劑、助發劑、漂白劑等物質。
《通知》還要求,強化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嚴格節令食品品質安全監管。各地要在日常監督抽檢工作的基礎上,針對本地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隱患點,組織開展節日期間熱銷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食用農産品專項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及時公佈抽檢結果、回應社會關切,並切實做好對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工作,積極防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通知》指出,要針對中秋節期間月餅等節令性食品生産經營的特點以及食品安全抽檢和風險監測中發現的問題,強化生産過程監管,杜絕生産企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及使用回收食品生産月餅等節令性食品的行為;強化食品經營過程監管,杜絕銷售無廠名、無廠址、無保質期、超保質期的食品以及不按照食品貯存條件要求貯存、銷售食品等違法行為;加強餐飲服務單位以及超市等食品經營者自製月餅等自製食品監管,確保加工製作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通知》明確,各地要針對使用工業明膠和非食用鹽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病死豬肉等劣質原料加工食品、利用工業硫磺或工業松香加工食物、超範圍和超限量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等食品添加劑、食品製作過程添加罌粟殼等非食用物質、水産品非法添加抗生素、用回收食品原料生産加工食品、篡改食品生産日期和保質期、保健食品標簽和廣告虛假宣傳、網路訂餐無證經營等突出問題加大整治力度,嚴肅查處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範圍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及使用過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製作食品,銷售超過保質期、標簽標識不規範、無證生産經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問題企業和食品立即採取責令停止生産經營、召回等行政強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強調,各地要強化應急值守,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對涉及本地的食品安全輿情資訊要及時應對和處置。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地要第一時間上報並依法處置,確保“兩節”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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