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數字藏品當“生財”産品
姜天驕
近期,遭遇駭客攻擊後的數字藏品平臺光藝數藏悄悄“復活”,引發業界關注。復出後,該平臺上的數字藏品持續暴漲,大部分漲幅均超過百倍,少數藏品甚至超過了千倍。事出反常必有妖。這波漲勢難免令人懷疑其中是否存在投機炒作行為,進而引發更大金融風險。看來,約束數字藏品炒作行為,亟需成為行業高品質發展的核心共識。
首先需要明確,數字藏品不能等同於國外的NFT。數字藏品的概念已經火了一陣子,從技術手段講,它和NFT很相似,但它並不是國內版本的NFT。NFT全稱是Non-Fungible Token,是基於區塊鏈發行的非同質化代幣,Token在英文中代表代幣的意思。而國內數字藏品市場一直強調去“T”化,也就是弱化了數字藏品的金融交易和投資屬性,更強調與實體經濟的結合。
其次,應該正確認識數字藏品的價值。數字藏品可以理解為是一種基於新技術的文創産品,藏品背後體現了藝術、美學和創意,具有一定的文化價值。比如,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發佈的“千宮”系列數字藏品,用手指滑動螢幕就能欣賞藏品各個角度的樣子,生動有趣。以資訊技術手段來展現藝術品或文物的價值,賦予了傳統文化和文物新的生命,增強年輕人對於傳統文化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有助於傳統文化資源的開發與活化。
數字藏品還是一種全新的行銷手段。隨著數字藏品概念火爆,這種熱度也傳導至消費市場。不僅麥當勞、小鵬、蘭蔻等諸多商業品牌行銷想搭上數字藏品的快車,中國郵政、中國電信等“國字號”企業也紛紛入局。從放大品牌IP和傳遞品牌文化的角度看,數字藏品能夠賦予品牌全新的價值,並與消費者建立良性互動。比如,前不久中國郵政推出的“國寶熊貓郵筒”系列數字藏品就為企業帶來更多的曝光率和關注度。從這個角度説,國內數字藏品的發展應該充分與實體經濟結合,走以虛助實的路子。平臺企業應更好發揮其正向價值,讓數字藏品真正賦能實體經濟。
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説,數字藏品是一種新奇的文化體驗,既能滿足社交需求,又能滿足審美需求。但是,收藏應建立在對藝術品的喜愛和對品牌的認同之上。相對於傳統收藏來説,數字藏品只是在媒介形式上發生了改變,是否具有收藏價值依然取決於它的本質,即美的價值、社會價值和時代價值。長遠看,只有那些擁有深厚文化內涵、充滿創意含量的數字藏品,才會擁有更持久的生命力。
對於那些想把數字藏品當成“生財”之道的人來説,炒作數字藏品並不是一門好生意。一方面,數字藏品還處於發展初期,品質良莠不齊,價值相對模糊。就拿近期引起業內熱議的徐悲鴻數字收藏品來説,徐悲鴻美術館就曾公開質疑有些數字藏品為假冒作品,還有些不能提供完整的溯源證據。如果數字收藏品平臺難以保證數字藏品的獨特性和稀缺性,其價值就會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數字藏品是新生事物,市場監管機構尚未對其發展作出明確規定,極易出現濫用技術、盜用版權、虛構價值、交易不規範等問題。近期業內發起的《數字藏品行業自律發展倡議》雖對風險防控有一定作用,但並不具法律效力。市場發展必然會經歷大浪淘沙的過程,一些平臺和藏品也會面臨優勝劣汰。與此前炒鞋、炒盲盒的邏輯類似,擊鼓傳花的遊戲一旦結束,留給消費者的只能是一地雞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