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網知否?作者授權應當有
知網近日備受關注,不僅因為公眾懷疑它“薅作者羊毛,織自己棉襖”,還在於社會普遍認為智慧財産權的應有之義是用保護推動創新。應鼓勵授權方面的有益探索,避免有人借保護智慧財産權之名阻礙創新。
近日,有媒體爆出中科院因為無法承受高達上千萬元的訂購費用,不得已將停用中國知網數據庫。中國知網再一次陷入爭議。
價格貴,只反映了中國知網的一面。公眾對中國知網的商業模式還有不少質疑,其中有這樣兩點:期刊能代表作者本人授權嗎?用作者的論文賣高價,不僅不給作者錢,作者使用時還要交不少錢,合理嗎?
第一個問題已經有了答案。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開了一份終審判決:作者盧某將自己的作品著作權獨家授權給了世紀超星公司,但中國知網認為自己已取得刊發該文章的期刊社授權,遂通過手機知網提供涉案文章的閱讀、下載服務,世紀超星繼而起訴維權。公開數據顯示,中國知網因著作權權屬糾紛案由被起訴上千起,其中絕大多數爭議由類似操作引起。2021年12月,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認定中國知網的使用不符合網路轉載法定許可和期刊轉載法定許可,屬於侵權行為。
進一步查詢可知,至少在2021年6月,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已在類似案件中做出了幾乎相同的終審判決,並指出中國知網僅與期刊社約定取得作者授權,但該條款係雙方自行約定,不能約束作者。中國知網如果想要收錄相關文章,應當獲得著作權人的許可。
可見,法律態度鮮明地站在著作權人這一方,著作權人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中國知網先取得自己的授權。判決生效已有不短時日,中國知網及其他數據庫開發者不應揣著明白裝糊塗,需抓緊調整授權模式,做到合法授權、合法使用。
關於低買高賣的爭議,有人認為中國知網利潤率超過50%是暴利,但高利潤並不違法。如果中國知網只是一家普通的營利機構,社會可以呼籲它展現道德和情懷,但不能阻止它追求利潤最大化。企查查數據顯示,運營中國知網的《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電子雜誌社有限公司由清華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清華控股有限公司又由清華大學100%持股。中國知網作為重要的知識基礎設施,是不是應當考慮將其部分納入公益服務範疇,實施合理的監管措施和價格指導呢?
還有一種新的解決方案。科研人員大多在乎學術影響力,對版權收益不那麼看重。過去,這種心理往往被某些企業用來“賺差價”,現在則成為一種被稱為“金色開放”模式的基礎。所謂“金色開放”,是指由作者支付文章處理費,換取期刊將文章免費開放。國際資訊巨頭愛思唯爾旗下的金色開放獲取期刊已超600種。2021年1月起,全球知名的《自然》系列期刊也宣佈提供金色開放形式發表。雖然費用不低,但可顯著增加文章的閱讀量和引用量,也有利於共用科研創新成果。
馬上就是“4·26世界智慧財産權日”了。知網正是智慧財産權保護土壤上開出的花朵。知網備受關注,不僅因為公眾懷疑它“薅作者羊毛,織自己棉襖”,還在於社會普遍認為智慧財産權的應有之義是用保護推動創新。音樂領域的獨家授權已被打破,改變了部分網際網路平臺的壟斷模式,有利於營造網際網路開放生態。在其他領域,也應鼓勵授權方面的有益探索,避免有人借保護智慧財産權之名阻礙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