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時3年 國內LED企業首次勝訴美國“337調查”
在全球市場競爭愈發激烈的今天,智慧財産權已經成為企業繞不開的國際遊戲規則,沒有核心技術、自主智慧財産權和勇於“亮劍”的底氣,企業將寸步難行。
---------------
近日,深圳LED上市企業艾比森公司董事長丁彥輝在朋友圈發了一段意味深長的話:“和美國人打這一類的官司,中國人幾乎沒贏過,我們給開了先河。”
就在不久前的6月11日,美國德州東區法院就深圳企業艾比森對美出口LED顯示産品智慧財産權侵權一案作出判決,艾比森勝訴。
這份來自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馬歇爾(東區)分庭的判決書顯示,這起民事訴訟案件審判從6月7日開始持續了4天。6月11日,陪審團達成一致裁定:深圳艾比森公司的9個被控産品均未侵犯任何美國超視公司的智慧財産權,並確定所有美國超視公司聲稱自己擁有的智慧財産權都是無效的。與此同時,深圳艾比森公司作為勝訴被告,應該向原告美國超視公司追討訴訟費用。
消息傳來,深圳艾比森公司一片沸騰。這場耗時3年多的“馬拉松應訴官司”的勝利,不僅是中國LED企業對美國“337調查”和德州地區法院訴訟的首次勝利,也掃清了中國LED企業在美國市場以及全球市場上的專利障礙,對中國的“出海”企業有著極其重要的借鑒意義和積極價值。
“337調查”對被調查企業快速響應能力要求非常高
“337調查”是美國的一種貿易保護手段,立案門檻很低,但殺傷力巨大。這種具有單邊制裁性質的貿易保護主義手段,程式設計相對有利於請求方(原告),凡是被認定侵犯智慧財産權的産品,將被禁止進口到美國及銷售。一旦發佈普遍排除令,除被申請人的相關産品,其他同類産品也可能被禁止進入美國。
另外,相較于美國聯邦地區法院的專利訴訟案件,“337調查”的立案更加容易,申請人只需證明在美國存在與主張智慧財産權相關的産業,無需證明有損害。
此外,相比于專利訴訟案件長達兩年甚至更長的審理週期,“337調查”的調查期限為12-16個月,對被調查企業應對調查的能力要求非常高,應訴企業不但需要短時間內收集相關證據材料而且還需要聘請熟悉美國法律的律師等,費用通常高達300萬-600萬美元,甚至更高。
就在2018年3月27日,美國超視公司(Ultravision)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請求,對包括艾比森、利亞德在內的十幾家中國LED企業,發起“337調查”,指控中國企業侵犯其産品專利,並請求頒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也就是説,由於存在“普遍排除令”,中國LED企業同行中只要有一家企業不幸敗訴,連同該國其他同類被訴産品企業都要退出美國市場。
“官司輸了,整個行業都會跌跤”
有關資料顯示,超視公司于2010年成立,是一家美國LED顯示屏企業,而艾比森創立於2001年,早在2005年就完成了第一筆國際訂單。
美國超視公司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請求發起“337”調查後,中國光學光電子協會曾發佈聲明表示,超視公司成立於2010年,其所擁有的兩個專利以防水為主要訴求點,並非顯示屏核心技術且沒有實質性的保護效能,該專利對中國LED顯示企業出口美國並無實質性的約束和傷害。而中國多家LED顯示企業具有該專利特徵的産品早在其專利提出前就已經在美國市場上銷售了。
然而,2018年5月2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仍然投票決定接受起訴方的申請,啟動“337調查”,調查對象涉及艾比森、利亞德、洲明科技在內的幾乎所有LED顯示屏主要企業。
得知美方發起“337調查”時,艾比森正在大力開拓美國市場。丁彥輝回憶説:“這單官司確實對公司影響很大。”
利亞德、艾比森、洲明科技等幾家LED企業皆為上市企業,艾比森作為中國光電LED顯示行業出口的龍頭企業,在美國業務佔比較大,受影響最大,便單獨提起應訴。
“本案對艾比森和中國LED顯示行業意義重大。官司輸了,整個行業都會跌跤。”丁彥輝覺得,這與中美貿易談判很像,你拿出自信、果敢之後,對方就會退讓。要是對方一看你謹小慎微、懦弱,反倒會得寸進尺,給你層層加碼。
實際上,應訴這起官司的更大困難在於,受理此案的德州東區法院,以審理專利訴訟案件而聞名。歷史數據表明,在此審理的智慧財産權訴訟案,專利權所有人勝訴率高達88%,遠超全美68%的平均水準。很多世界知名公司每年都會在這個法庭上作為被告出庭,其中不乏微軟、三星、華為等行業巨頭。
“其他企業一開始也有反抗的,但打著打著因耗資巨大,就打不下去了,律師團也解散了。”丁彥輝覺得自己有些悲壯,因為是站出來“代表國家”在打,代表LED顯示行業在打。“因為官司影響,艾比森對美銷售收入逐年下降:2018年5億元,2019年3.5億元,2020年1.6億元。”
尊重智慧財産權,也不害怕任何相關惡意訴訟
回憶起3年多的應訴之路,丁彥輝覺得,尊重智慧財産權,也不害怕任何智慧財産權方面的惡意訴訟,堅持不斷努力提升智慧財産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這是制勝的關鍵。
丁彥輝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2018年被起訴後,艾比森便成立了一個由內部專家和外部美國律師組成的特別團隊,一定要打贏這場官司。“超視公司高層曾多次聯繫我,希望和解,對方一開始就要價高達3200萬美元,後面調整到了590萬美元。但是,艾比森如果和解,就意味著中國其他企業全輸,每年都要交幾百萬元、上千萬元的專利費”。對這一關鍵節點,丁彥輝想得很清楚:“我要跟他們打到底,我再撥1000萬元預算,大不了關掉美國公司。”
籌備證據應訴的這幾年,艾比森的經營壓力並不小。“北美分公司的部分美籍高管和員工也人心浮動,最後我從深圳總公司派人員接管美國公司,穩定軍心。”丁彥輝回憶説。
但是,美國的陪審團制度有一項內容是“判斷證人/公司的可信度”,庭審的城市是兩萬人口的小城市,教育程度不一,對LED顯示屏行業知之甚少,這些都可能成為最後影響判決的因素。
庭審時,超視公司的律師還試圖把案件“政治化”,艾比森的律師正面反對,同時在結案陳詞時給出有力一擊:“他們不選擇在市場上去競爭,而是選擇在法庭上開展他們的業務。”
艾比森終獲勝訴後的7月1日,丁彥輝在他的朋友圈寫下這樣的文字:“時下的中國,不稀罕多一個或少一個百億産值的企業,但中國需要的是有浩然之正氣,守誠信、重品質、敢擔當、謀共贏的商業文明倡導並踐行者。艾比森人當順應並肩負起這樣的歷史使命!”
“積累專利不是為了阻礙別人,而是為了保護自己”
近年來,隨著深圳企業“走出去”步伐的加快,與艾比森面臨相同阻礙的企業不在少數。深圳也成為我國最早、最頻繁遭遇海外智慧財産權糾紛的地區之一。中國(深圳)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主任宋洋透露,僅2020年深圳企業就已經遇到了11起“337調查”,是2019年的2.2倍。
實際上,從近年來多起涉及中國企業的“337調查”案件來看,往往是國內已經取得一定規模優勢和市場優勢的行業會遭調查。這些行業內的中國企業在市場上展現出強勁的競爭力,對國外的同行企業構成挑戰。國外企業為了維護自身的市場地位,常常將“337調查”作為重要的遏制手段,打擊中國企業的發展。
另外,不少中國企業不重視專利的申請,尤其是海外重點地區的申請,雖然在技術上與國外差距不大甚至某些技術還更先進,但是由於前期智慧財産權保護不足,對於存在競爭關係的國外企業沒有開展技術跟蹤、專利監控以及訴訟監控,對於潛在智慧財産權風險缺少防控與預警。
“中國企業一定要加強專利意識。不要因為簡單就不重視,我們不重視,人家就會拿來阻礙我們。”回憶起這場曠日持久的官司,丁彥輝深有感觸,“積累專利不是為了阻礙別人,而是為了保護自己”。
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促進會執行副會長兼秘書長陳思思表示,在全球市場競爭愈發激烈的今天,智慧財産權已經成為企業繞不開的國際遊戲規則,沒有核心技術、自主智慧財産權和勇於“亮劍”的底氣,企業將寸步難行。在國際競爭越來越激烈的今天,企業無論“走出去”還是“引進來”,都要做到“兵馬未動,糧草先行”,積極提高研發實力,打造企業自身的核心技術,同時重視智慧財産權保護,加大在智慧財産權方面的投入,並儘快適應國外的智慧財産權環境,以支撐其走出國門及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