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融監管要亮出“牙齒”
售賣“養生卡”、收取“預付費”,承諾不僅能夠預定養老床位還能享受高額利息分紅,結果“拆東墻補西墻”難以為繼後爆雷、跑路。這類問題已引起人們廣泛關注。
養老産品披上金融外衣後,極具迷惑性,更具危害性。一些黑心養老機構承諾養老服務卻連養老基地也是假造、承諾利息返點卻絕口不提投資風險……在掏空老年人的“錢袋子”的同時,為了更快“錢生錢”,甚至將資金投入高利貸等其他非法投資領域,危害全社會的和諧穩定。
多宣傳、多警示固然能提升老年人防範的意識和能力。但違法者深諳老年人心理,又有層層分明、鏈條極長的行銷、策劃團夥,話術騙術不斷升級,對很多老年人來説,辨別實屬不易。要將養老金融騙局“連根拔起”,監管部門必須要“亮出牙齒”,強監管、重執法才是治本之策。
強監管,要進一步完善規範細則,創新監管方式。2019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的《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提出,對於養老機構為彌補設施建設資金不足,通過銷售預付費性質“會員卡”等形式進行行銷的,採取包容審慎的監管原則。一些養老機構和業務員經常引用以此證明經營行為的合法性,但往往遺漏了這一規定的後半句話——要“明確限制性條件,採取商業銀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確保資金管理使用安全”。
實施更有效的監管,不僅要進一步明確限制性的條件,還要更多應用數字化智慧化技術手段。比如一些地方研發了非法集資預警系統,運用大數據等將監管對象分類進行精細化管理……這些手段可以進一步推廣應用到養老機構的監管中,加大對以養老服務為名非法集資的風險排查力度。
強監管,要建立起協同的管理機制,明確各環節主體責任。養老機構、養老金融産品的監管涉及民政、金融、工商、公安等多個部門,需要各部門合力實施全流程監管。一些爆雷機構在事發之前就已經露出苗頭,但一些地方的職能部門抱有“一管反而容易爆雷”的想法,認為一旦公開資訊、預警風險反而會引發老年人集中擠兌,最終“養虎成患”。
針對此,亟需建立多部門的協同監管,明確各個部門在日常督察、事中監管、事後懲處等各個環節的主體責任,並明確追責辦法,將防範類似風險納入績效考核。
當然,堵住日益增長的養老需求流向非法渠道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在合法健康的軌道上快速培育發展健康的養老産業。強監管能為養老産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防止“劣幣驅逐良幣”,但同時也要進一步厚植養老産業發展壯大的土壤,在金融、土地、稅費等方面加大扶持。
夕陽無限好,人間重晚晴。關愛老人就是關愛明天的自己。“十四五”期間中國老年人口將超過3億人,讓他們能夠“老有所依”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