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國企改革可從五方面發力
深化國企改革可從五方面發力
國有企業改革一直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的“十四五”規劃建議稿充分肯定了國有經濟和國有企業的重要地位,強調進一步激發國有經濟活力,要求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最終打造世界一流企業,使國有企業在我國經濟高品質發展中承擔更大作用。
經過多輪國企改革的實踐積累,國企改革“1+N”政策體系為新時代國企改革提供了系統的頂層設計,已經梳理出國資委管資本、投資公司管股權、混合所有制管機制的改革思路。隨著今年6月底《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審議通過,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已全面啟動,這將促進國資國企改革迸發新活力,對持續推進提質增效,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現實地看,三年國企改革方案的推出恰逢其時,今年既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又是“十四五”謀劃之年。“十三五”期間,“1+N”政策體系得以推行,各級國資監管機構和廣大國有企業將各項政策要求落實落地,從“雙百行動”全面鋪開到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和東北地區綜合改革試點相繼出爐,再到“科改示範行動”正式啟動,在國企改革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實現了一系列重大進展,試點範圍不斷擴大,國有企業的市場化運作機制更加完善,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持續優化,改革成效進一步凸顯,為國有經濟高品質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三年行動方案是對“1+N”政策體系的承接,是針對之前政策中存在的癥結與空白、落實中存在的障礙與衝突調查和系統整合後,形成的改革時間表和路線圖。考慮到當下正值“十四五”規劃與“三年行動方案”的政策疊加期,國有企業應重點把握五個方面的改革,以實現新時期國有經濟及國有企業的歷史使命與發展要求。
一是抓牢兩個“一以貫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中國特色主要體現在把黨的領導融入國有企業治理的各個環節中,把黨的組織嵌入國企治理結構中。一方面,央企的公司制改革已全面完成,超過96%的地方國資委出資企業完成改制,各治理主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應進一步清晰界定,推動章程和議事規則的個性化設計,建立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另一方面,在黨的領導與國企治理結構融合的過程中,要堅持國有資本投資到哪,黨的建設就跟進到哪的原則,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強調其他治理主體要自覺維護黨委(黨組)的領導和權威,探索黨組織在治理中的作用,建立黨組復議機制,確保黨組織意圖在企業重大決策中得到充分體現。
二是做好引資、引智、引制,穩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積極通過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方向、引進戰略股東建言獻策、引入企業有效治理機制,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作效率,整合不同所有制企業優勢,放大國有資本功能。首先,在“雙百行動”基礎上對重點領域適時放寬參與範圍,分層分類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斷創新國企參與混改方式,繼續帶動社會資本投資,推動雙向混合,將“引進來”與“走出去”同步並舉;其次,著力引入高匹配度和協同性戰略投資者,給予其董事會席位,提高參與權,充分發揮戰略股東在業務合作、改革發展等重大事項決策上的積極作用;再次,以“混”促“改”,積極探索基於混改的企業制度重構,探索有別於國有獨資公司的治理機制和監管模式,探索在公司章程和實際治理過程中保護國有出資人利益的相關制度安排。
三是統籌運用各類激勵,加快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完善市場化選聘,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配置上的核心作用,用好國有企業激勵“工具箱”中較為豐富的方式方法,統籌運用各類中長期激勵政策,完善市場化薪酬激勵機制,對管理、技術、資本等要素各有側重,分層分類精準化指導不同戰略和價值導向的企業自主選擇激勵手段。健全差異化薪酬和業績考核機制,切實做到收入能高能低,完善市場化退出機制,探索積極穩妥的員工轉型渠道和員工市場化退出方式。推進制定各類科學的市場化目標,探索將政策要求合理轉化為市場化目標的方法。
四是加大授權放權力度,提速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首先,加快推進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和運營公司試點工作,加大試點力度試出效果,試體制機制、試管控模式,有效發揮“兩類公司”在國有資本佈局上的調節作用,同時推動國有資本形態的轉化和國有資本功能的創新。其次,在重點領域制定科學、可量化、可考核的國資系統智慧化監管指標,如資産負債率、勞動生産率、資金回報率以及創新研發能力指標等,以此動態監管國有資本,並形成風險預警機制。
五是對標世界一流企業,全球佈局實現高品質發展。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應先找準短板加速補足。首先,技術創新競爭力上仍顯不足,必須重點加強關鍵技術攻關能力,從創造適合科技創新的環境和動力機制著手,健全科技成果歸屬和利益分配機制,提高研發團隊及重要貢獻人員分享科技成果轉化轉讓收益。其次,加快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積極參與全球産業規範和技術標準制定,增強國有企業全球化資源配置能力,提升對全球産業鏈和價值鏈的控制力。(作者:白 皓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