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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帶貨“神話”背後的“生意”經

2020-06-23 11:36:00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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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刷單灰産盯上視頻直播,主播優化數據撐門面

  直播帶貨“神話”背後的“生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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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帶貨不斷上演銷售“神話”,網紅、明星、企業大佬前赴後繼涌入直播間。然而,“看上去很美”的直播數據並不一定是主播的實力寫照,還有可能是虛假流量正在肆意生長。

  “秒沒”的銷售速度、不斷飆升的銷售額,直播間裏不斷上演銷售“神話”,網紅、明星、企業大佬紛紛涌入……直播帶貨已經成為當下最為活躍的一個風口。

  在擁擠的直播帶貨賽道上,數據流量是衡量主播人氣的關鍵指標。不過,“看上去很美”的數據並不一定是主播的實力寫照,還有可能是虛假流量正在肆意生長。

  記者調查發現,屢禁不止的刷單“灰産”早已盯上視頻直播平臺。在這個數據造假的産業鏈上,粉絲、點讚、人氣、評論、轉發等等都可以“刷”出來,1萬播放量+500點讚+50條評論,只要購買20元的套餐就能輕鬆實現。

  找主播帶貨卻被帶進“坑”

  説起自己的3次外聯直播經歷,劉蕓(化名)形容“簡直是蹚著‘水坑’過來的”。

  劉蕓在一家運動品牌負責企業抖音號運營。為拓寬實體店的線上銷售渠道,公司決定通過主播帶貨的方式消化庫存。考察之後,公司和幾位“大主播”簽訂了佣金分成比例。

  讓劉蕓沒想到的是,5月底,公司的第一場直播帶貨就“翻車”了。公司找的一位擁有300萬粉絲的區域網紅主播,直播4小時,銷售額不到2000元。

  “粉絲數據肯定有水分,估計是被‘優化’過了。”劉蕓分析稱,這位主播隸屬於一家公司,作品數量不多,但單個作品的播放量都在100萬以上,很可能是舉全公司之力在“養號”。劉蕓坦言,公司在選擇合作主播時,主要參考粉絲流量,但數據真實性還要通過粉絲購買力進行驗證,“踩坑”難以避免。

  6月,公司又做了兩場外聯直播,兩位主播的粉絲數量都在百萬級,帶貨成績分別是17萬元和2萬元。雖然銷售額上去了,但退貨量也直線上揚。“有一個粉絲下單了47件商品,最後退得只剩了5件。”劉蕓的語氣裏流露出無奈,很多粉絲都是衝動消費,“買得越多退得越多”。

  “直播帶貨確實幫助公司快速回籠了一部分資金,但是利潤空間真的不大。”劉蕓坦言,主播已經把商品價格壓得很低,售後和退貨運費又增加了成本,一番折騰下來,還不如找素人做直播來得划算。

  “刷”出來的數據造假産業

  記者在不同平臺上以“漲粉”“人氣”“刷單”為關鍵詞進行檢索,大量提供視頻直播平臺數據服務的社交群和公司隨即彈出,數據的“灰産”正瘋狂生長。

  粉絲、分享、點讚、評論、播放量、直播人氣、彈幕……這些直播平臺衡量熱度的數據指標都可以換算成相應的收費産品“刷”出來,有的商家還提供打包“套餐價”。

  “流量數據是主播進入商家備選池的入場券,也是談價的籌碼。”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主播向記者透露,很多主播都會採取“真假並行”的策略,通過原創內容吸引一批“真粉”,再買一些“假粉”撐門面。

  記者隨機加入了一個直播漲粉QQ群,各種刷數據的資訊不斷霸屏。點開一個“自助下單平臺”的連結,記者看到,購買直播間的1000個讚,只要1.96元,購買直播間的10次分享只要1.62元,在直播間刷20條彈幕,需要3.33元。

  群裏的業務員向記者介紹,關注、點讚、轉發這些功能,通過電腦程式就可以完成,但是評論需要更多兼職人員,所以收費會相對高一些。

  隨後,記者致電一家地址在江西贛州的公司,一位負責人介紹稱,繳納1980元包年服務費後,所有的數據“優化”服務都可以打5折。在他給出的價目表裏,沒有用戶頭像的“死粉”0.1元/個,“活粉”0.25元/個,刷播0.00035元/次……

  採訪中,多位短視頻用戶向記者證實,他們都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關注了一些陌生賬號,“很可能就是被當作‘活粉’賣了”。

  流量生意為何屢禁不止?

  “這就跟早期電商刷單、刷好評是一個意思,只是應用場景變了。”從社交電商轉戰直播帶貨的業內人士杜俊龍表示,電商領域的數據造假由來已久,流量生意的味道越來越重。

  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看來,這樣的“生意”不符合公平競爭原則,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而對消費者來説,其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也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表示,儘管反不正當競爭法和電子商務法都明確禁止刷單等數據造假行為,但是“刷數據”行為具有隱蔽性,市場監管部門通常難以及時、主動發現。而直播平臺能否及時發現和制止,取決於平臺的技術和管理能力,以及平臺主動打擊數據造假行為的意願,畢竟平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數據泡沫”的受益者。

  日前,中國商業聯合會表示,將由中國商業聯合會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牽頭,起草制定《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範》《網路購物誠信服務體系評價指南》等全國性社團標準。各界期待此舉能讓“直播帶貨”有規可循。

  趙佔領分析稱,作為推薦性國標,其雖然不具有強制性,但是對於完善直播帶貨領域的“遊戲規則”,助力新業態提質增效將具有指引作用。

  劉俊海則建議,在制定行業自律標準時應“開門立標”,特別是要公開徵求消費者的建議,通過行業自我加壓提升整個行業的公信力,從而提振消費者的消費信心。(記者 王維硯)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