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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農機報廢補貼 促進農業綠色發展

2020-03-05 08:48:00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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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3月4日電 (張桂貴)日前,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和商務部三部門辦公廳聯合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針對農機超期服役問題,出臺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引導各地加快老舊農業機械報廢更新進度,優化農機裝備結構,促進農機安全生産和節能減排。

  該《意見》指出,要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農民自願、政策支援、方便高效、安全環保”的原則,進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業機械淘汰力度,加快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安全可靠農業機械的推廣應用,推進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和農業綠色發展。

  該《意見》明確了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的主要內容。

  一是實施範圍和補貼對象。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在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範圍內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也可結合實際,選擇部分市縣(場)先開展試點再逐步擴大實施範圍。中央財政從農機購置補貼中安排資金,對從事農業生産的個人和農業生産經營組織報廢更新老舊農機給予適當補助。

  二是補貼種類和報廢條件。補貼報廢農機種類為《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農業機械,包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機動噴霧(粉)機、機動脫粒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等。補貼的報廢農機應當主要部件齊全,來源清楚合法。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需要提供監理機構核發的牌證;無牌證或未納入牌證管理的,應當具有銘牌或出廠編號、車架號等機具身份資訊。報廢農機的使用年限等技術條件由各省參照相關機械報廢標準確定。

  三是補貼標準和回收企業。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由報廢補貼與更新補貼兩部分構成,報廢部分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補貼額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商財政部門確定,更新部分補貼標準按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執行。報廢農機回收企業以各地具備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為主,具有農機回收拆解經營業務的其他企業或合作社也可以承接農機回收業務。

  該《意見》強調,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完善操作措施。強化服務意識,鼓勵採取“一站式”服務、網上辦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品質。要做好與農機購置補貼工作資訊平臺的銜接,加快實現回收拆解等資訊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關資訊的互聯互通,提高補貼申請資料校核效率。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