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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5月起全國實施跨省異地繳納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

2020-02-05 12:0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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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三部委:5月起全國實施跨省異地繳納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

  中新社北京2月4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財政部、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4日發佈規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形成的交通違法罰款(下稱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在全國範圍內實施跨省異地繳納工作。

  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異地處理工作規範(試行)》,機動車駕駛人可在全國任意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發生地處罰標準,對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違法行為發生地與處理地在同一省範圍內的,機動車駕駛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下稱繳款人)在處理地所在省繳納罰款,罰款收入按處理地省級財政部門規定及時繳入國庫。繳款人在違法行為發生地以外的省接受處理的,可在處理地所在省繳納罰款,也可跨省異地繳納罰款,罰款收入按處理地省級財政部門規定及時繳入國庫。各省選定銀行代收跨省異地繳納的罰款。

  財政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代理銀行,對實施交通違法罰款跨省異地繳納工作中涉及的機動車駕駛人個人資訊均負有保密責任,嚴禁將獲得的機動車駕駛人姓名、駕駛證號、機動車牌號等資訊洩露、出售或非法提供給他人,以及用於商業目的。(完)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