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普惠金融更好發揮作用
普惠金融,是一個能有效地、全方位地為人民群眾,尤其是貧困、低收入人口提供服務的金融體系。如何充分發揮其作用,是人們普遍關心的話題。
我國對普惠金融高度重視,出臺了一系列支援政策。從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産品”,到印發《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再到推出《大中型商業銀行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實施方案》,一系列政策法規為普惠金融發展提供了良好外部環境、健全了相關金融基礎設施,也完善了金融監管體系框架。隨著普惠金融的發展,如何進一步降低普惠金融服務成本,合理引導低成本資金參與普惠金融服務,關乎普惠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目前,普惠金融政策主要是差別化準備金、定向降準及信貸政策等,集中于傳統銀行並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從利率看,傳統大型金融機構的普惠金融産品利率較低,如2018年四季度,銀行業新發放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利率為7%左右,而四大行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低至4.5%左右。站在內部成本與收益的角度,金融機構自主市場化發展普惠金融的動力不足。因此,發展普惠金融,需要提高商業性金融機構的主觀能動性,保證其獲得合理適度利潤的同時,實現商業發展的可持續,讓普惠金融不只是“政策性金融”,更是“發展型金融”。
此外,數字普惠金融快速發展,為金融服務提供了巨大空間。然而,數字普惠金融如何進一步降低服務成本,仍是一項現實課題。去年,我在地方挂職時負責金融工作,把一個“獨角獸”金融服務企業引過去。合作初衷是希望利用數字普惠金融助力地方發展,解決“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後來調研評估發現,效果不理想,原因是它可以解決支付清算變現問題、普惠金融客戶覆蓋面問題和金融服務可得性及速度問題,卻解決不了小微企業和個人的融資成本問題。同時,金融服務企業自身的融資成本也高,存在動力不足問題。
金融要把為實體經濟服務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提升服務水準。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建設普惠金融體系,加強對小微企業、“三農”和偏遠地區的金融服務。真正發揮好普惠金融的作用,就要切實深入推進改革,如推出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從事普惠金融業務的相關政策、促進成本低廉的資金主動流入普惠金融領域、讓政策性金融機構深入到偏遠地區和落後地區,等等。只有著力解決金融服務成本問題、金融機構動力問題,才能更好地緩解普惠金融為小微企業和“三農”提供服務的融資難融資貴難題。
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應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因此,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和實體經濟多樣化的金融需求,才能回歸金融服務的本源,這也正是發展普惠金融的本意。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