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廣州不動産資料查詢 有了明確指南
羊城晚報訊 記者趙燕華報道: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近日印發《廣州市不動産登記資料查詢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誰能查”“怎麼查”“多久能查到”等廣大市民關心的問題。
《辦法》明確,不動産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有關國家機關可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産登記資料。不動産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想要查詢不動産登記資料,應提交查詢申請書,並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單位申請查詢的,應同時提交經辦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單位授權委託書。利害關係人除提交查詢申請書和身份證明原件外,還應當提交利害關係證明材料。如不動産權利人配偶申請查詢的,提交結婚證、戶口本等證明夫妻關係的有效證明。
《辦法》要求,市不動産登記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與行政管理部門的資訊共用,依法實時互通獲取職能範圍內與不動産登記有關的資訊。查詢機構通過資訊共用方式可獲取的申請材料,不得要求查詢人重復提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查詢不動産登記原始資料,應當優先調取數字化成果,確有需求和必要,可調取紙質不動産登記原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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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多久可以拿到查詢結果?《辦法》明確,符合查詢條件,查詢人需要出具不動産登記資料查詢結果證明或者複製不動産登記原始資料的,查詢機構應噹噹場提供,否則應告知查詢人並説明理由。不動産登記原始資料未形成數字化成果不能當場提供的,應當在一個工作日內向查詢人提供。因批量查詢、登記資料需修復處理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場提供的,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向查詢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