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佈推廣第二批支援創新相關改革舉措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推廣第二批支援創新相關改革舉措的通知》提出,將在全國或京津冀、上海、廣東(珠三角)、安徽(合蕪蚌)、四川(成德綿)、湖北武漢、陜西西安、遼寧瀋陽等8個區域內,推廣第二批支援創新相關改革舉措23項。
智慧財産權保護方面,推廣智慧財産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省級行政區內專利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智慧財産權案件跨市(區)審理;以降低侵權損失為核心的專利保險機制;智慧財産權案件審判中引入技術調查官制度。
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方面,推廣以事前産權激勵為核心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技術經理人全程參與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模式;技術股與現金股結合激勵的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方利益捆綁機制;“定向研發、定向轉化、定向服務”的訂單式研發和成果轉化機制。
科技金融創新方面,推廣區域性股權市場設置科技創新專板;基於“六專機制”的科技型企業全生命週期金融綜合服務;推動政府股權基金投向種子期、初創期企業的容錯機制;以協商估值、壞賬分擔為核心的中小企業商標質押貸款模式。
國家資訊中心經濟預測部高級經濟師宋瑞禮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在更大範圍內複製推廣新一批支援創新改革舉措,將進一步釋放制度改革紅利,優化提升創新政策生態,有利於加速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為縱深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提供制度保障。“比如,設置不同比例的容錯率,有利於破除地方股權基金的體制障礙,擴大種子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的資金供給規模,提升資金投資效率,從而進一步改善産業成長全生命週期融資鏈條的薄弱環節。”
“此次支援創新的改革舉措,最大特點是強化正向激勵,保護創新者合法權益。”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對《經濟參考報》記者指出,一是突出法治化要求,健全支援創新的法規體系;二是立足實際問題,打通關鍵環節和最後一公里;三是更大範圍的放權;四是堅持市場導向,支援創新的同時促進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