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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消基會”怒轟臺鐵制度殺人:普悠瑪應給3倍賠償

2019-01-03 16:42: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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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悠瑪列車翻覆。(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

  台灣網1月3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普悠瑪翻覆至今已超過2個月,即便臺“行政院”調查小組已公佈事故發生主因,臺鐵局及臺當局“交通部”也針對主管階層做懲處,還是難以撫平罹難者家屬甚至外界的憤怒,認為有避重就輕之嫌。對此,臺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今(3)日連同臺灣鐵路産業工會召開記者會,怒轟“臺鐵制度殺人”,“SOP(即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標準作業程式,就是將某一事件的標準操作步驟和要求以統一的格式描述出來,用來指導和規範日常的工作)跟北捷差太多”,並認為對傷者的賠償金應該拉高到3倍,對此臺鐵也給出回應。

  臺灣“消基會”董事長雷立芬氣憤表示,希望“不要再讓臺鐵制度殺人”,18位罹難者的理賠雖確定,但剩200人的理賠還是未知數,會盡可能幫這些民眾爭取,而按照臺灣消費保護規定第51條,消費者若因重大過失而造成損害,損害賠償金應從寬處理,拿到3至5倍的賠償金。

  另外,臺灣“消基會”針對事故發生後,並非所有普悠瑪列車都停駛做檢修,甚至還沒有明確訂定出SOP和一套標準,認為行車安全仍令人擔憂。同時,臺灣鐵路産業工會理事長蕭農瑀也提出,希望臺鐵局正視司機和調度員停車規定模糊問題,她指出,現在臺鐵有個表單,請司機發車前檢查動力系統跟車零件,但這只是個表單,打個勾、簽個名就行,並沒有明確告訴司機什麼時候該做什麼事,認為這樣的做法太過草率,什麼東西壞掉要停車、可以在哪停車都不清楚,建議臺鐵提出分類,比照北捷,讓基層人員知道要怎麼處理突發狀況。

  臺灣“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則痛批,如果無法比照飛航準則,至少要比照北捷規定,像是發車之前一定會針對設備檢查測試,要檢查合格以後才能夠從控制中心發車去正線載客,人員部分,電聯車駕駛人員在執行勤務前都要檢查後才能正式開車,另提到在行駛中,若未符合發車標準,由控制中心發其他符合標準的列車做替代,有問題的車則立即做檢修動作。

   對於理賠事宜,臺鐵局響應,因為還在調查中,無法表達意見,待調查完畢,會依“法”行政。(台灣網 王怡然)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