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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這些新規實施!涉及你的健康、隱私、出行……

2018-11-01 15:05:00
來源: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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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經緯客戶端11月1日電 (熊家麗)今日(11月1日)起,又一批新規實施!財政部調整部分産品出口退稅率;部分商品進口關稅降低;新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由520種增加到685種……快來了解一下吧!

  財政部調整部分産品出口退稅率

  11月1日以後,部分産品的出口退稅率將發生變化。

  10月2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調整部分産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對部分産品增值稅出口退稅率進行調整。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執行。

  通知明確,將相紙膠捲、塑膠製品、竹地板、草藤編織品、鋼化安全玻璃、燈具等産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6%。將潤滑劑、航空器用輪胎、碳纖維、部分金屬製品等産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3%。將部分農産品、磚、瓦、玻璃纖維等産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0%。取消豆粕出口退稅。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分析指出,提高出口退稅率的目的在於鼓勵出口。全面提高出口退稅率,降低出口企業的稅收負擔,是我國貫徹落實減稅降費的重要舉措之一。出口退稅率由七檔減為五檔,使稅制更為簡明,便於稅收徵管。

  部分商品進口關稅降低

  9月30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印發《關於降低部分商品進口關稅的公告》,決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國稅率。

  哪些商品降稅?根據公告,降稅商品共1585個稅目,約佔我國稅目總數的19%,平均稅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為26%。本次降稅主要涉及紡織品,寶石、翡翠、玻璃製品,非電熱家用器具零件,部分鋼鐵製品等。

  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介紹,主動降低關稅總水準是我國根據自身高品質發展需要進一步擴大開放、主動擴大進口的重要舉措,這一行動和舉措表明中國將堅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在增強自身發展動力的同時,也讓中國發展更好惠及世界。

  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國際貿易研究部主任趙萍表示,除了國內企業和民眾以外,本次降稅也將使國外企業從中受益。對於進口商來説,商品賣到中國市場,進口的稅賦負擔會明顯下降。特別是對於WTO成員國來説,它們都是享受最惠國待遇的。因此,中國這一次明顯降低最惠國關稅稅率,也會使所有WTO成員國享受到同樣的優惠政策。

  國家基藥目錄新增6種抗腫瘤靶向藥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佈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中,基藥品種數量由2012年的520種增加到685種,其中新增了6種抗腫瘤靶向藥。該目錄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新經緯客戶端(微信公眾號:jwview)注意到,新版基藥目錄中,抗腫瘤用藥包括抗腫瘤靶向藥、抗腫瘤輔助藥以及抗腫瘤激素類等8個類型。本次總計有6個抗腫瘤靶向藥物入選(吉非替尼、伊馬替尼、埃克替尼、利妥昔單抗、曲妥珠單抗及培美曲塞)。其中,埃克替尼是由貝達藥業自主研發的國家1類新藥肺癌靶向藥,該産品目前已大幅降價54%,並於2017年2月納入新版國家醫保目錄。

  長城證券認為,該類藥物進入基藥目錄,一方面增加了廣大患者用藥可及性,高品質滿足疾病防治需求;另一方面也有利於相關藥物快速放量,提升銷售份額。動態調整機制對新上市藥品的政策傾斜將有效刺激醫藥企業的研發生産積極性,一方面利好研發管線豐富、研發實力雄厚的創新藥企業;另一方面有利於研發進度靠前的高端仿製藥和生物類似藥企業。

  完稅信息辦理車輛登記業務試點

  10月23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試點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登記業務的公告》。

  公告明確,自11月1日起,納稅人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廣東省(含深圳市)、重慶市、甘肅省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時,稅務機關不再列印、發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納稅人辦理完成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後,可直接前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登記手續。 

  與傳統辦稅方式相比,車購稅完稅證明無紙化有哪些優勢呢?深圳市稅務局表示:

  一是辦稅辦證更便捷,車購稅電子完稅資訊即時傳遞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納稅人辦理完車購稅申報、繳稅業務後,便可到車管所辦理上牌手續,真正實現繳稅、上牌業務“無縫銜接”,大大節約車主的時間,減輕了辦稅負擔;

  二是票證管理更到位,車購稅完稅證明無紙化,不僅可以節約稅務部門在印製及保管紙質票證上的成本,還從源頭上杜絕了偽造、變造紙質完稅證明的風險;

  三是稅警聯動更高效,稅警雙方依託資訊化手段,可以開展多層次的深度協作,有利於部門聯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活動。

  更嚴標準助力消滅校園“毒跑道”

  5月14日,國家強制標準《中小學合成材料面層運動場地》(GB36246-2018)發佈,據全國標準資訊公共服務平臺消息,該標准將于11月1日正式實施。

  湖北省體育場館建設協會會長陳淩認為,國家強制標準提出的“形式檢驗”是亮點,2015年12月31日後,進入塑膠跑道市場的企業無需具備體育場地設施資質,這導致了建築施工方良莠不齊,給學生健康埋下隱患。即將實施的國家強制標準,要求對建築施工企業和原料生産企業進行形式檢驗,在第三方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後才能開展相關業務,“相當於給企業上了一道安全閥。”

  竊取個人資訊,即使不構成犯罪也處罰

  日前,公安部發佈《公安機關網際網路安全監督檢查規定》,該規定自11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有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中指出,公安機關在網際網路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予以處罰。即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證照分離”改革在全國推開

  國務院印發的 《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中明確,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證照分離”改革將帶來哪些實惠?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登記註冊局負責人表示,“證照分離”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抓手,在服務創新創業、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方面成效顯著:一是市場活力有效激發,企業滿意度大幅提升。二是政府職能轉變成效顯著。三是企業營商環境得到優化。

  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資格認定取消

  10月23日,國家移民管理局發佈《關於取消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18年11月10日起,取消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除外)。

  通知指出,自2018年11月10日起,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不再受理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除外)申請,停止審批簽發《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此前簽發的《經營許可證》自動失效。(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