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公告決定對原産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二批)加徵關稅
2018年7月11日美國政府發佈了對從中國進口的約2000億美元商品加徵10%關稅的措施。8月2日美國貿易代表聲明稱擬將加徵稅率由10%提高至25%。美方背離了雙方多次磋商共識,單方面再次升級了貿易摩擦,嚴重違反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破壞全球産業鏈和自由貿易體制,實質性損害了我國國家和人民利益,也將對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經濟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針對美方上述措施,中方被迫採取反制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原産于美國的5207個稅目約600億美元商品,加徵25%、20%、10%、5%不等的關稅。如果美方一意孤行,將其加徵關稅措施付諸實施,中方將即行實施上述加徵關稅措施。
中方採取上述加徵關稅措施,目的是捍衛自身合法權益,通過反制措施遏制貿易摩擦升級,同時,相關措施也盡可能減少對我國國內生産、人民生活需要的影響。上述措施實施後,有關部門將會同社會各界對措施效果進行評估,力爭把措施對我國國內生産生活的影響降到最低。
中方承諾,將繼續按照既定部署和節奏,堅定不移地推動改革開放,堅定支援經濟全球化,堅定維護自由貿易原則和多邊貿易體制,與世界上一切追求進步的國家共同發展、共用繁榮。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産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二批)加徵關稅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18〕6號
2018年7月11日,美國政府發佈了對從中國進口的約2000億美元商品加徵關稅的措施,並就該措施徵求公眾意見。8月2日,美方宣佈擬對上述2000億美元商品加徵的關稅稅率由10%提高到25%。美方措施背離雙方多次磋商共識,導致中美雙方貿易摩擦升級,嚴重違反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損害我國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原産于美國的5207個稅目進口商品加徵關稅。該措施涉及自美進口貿易額約600億美元。有關事項如下:
一、對附件1所列2493個稅目商品加徵25%的關稅,對附件2所列1078個稅目商品加徵20%的關稅,對附件3所列974個稅目商品加徵10%的關稅,對附件4所列662個稅目商品加徵5%的關稅,具體商品範圍分別見附件1至附件4。
二、對原産于美國的附件所列進口商品,在現行徵稅方式、適用關稅稅率基礎上分別加徵相應關稅,現行保稅、減免稅政策不變,此次加徵的關稅不予減免。
三、相關進口稅收的計徵:
加徵關稅稅額=關稅完稅價格×加徵關稅稅率
關稅=按現行適用稅率計算的應納關稅稅額+加徵關稅稅額
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按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計徵。
四、實施日期另行公佈。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