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媒體人:"空污法"藏禍心 蔡當局的"大謀略"要開始了
《臺灣空污管理規定》三讀通過,10年以上汽機車首當其衝。(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6月26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立法院”三讀《空污管理規定》,固定污染源可利用改善移動污染源所減少的排放量取得抵換的排放量,是為“空污抵換”,鼓勵企業通過收購舊車取得排放量,根據修改的相關規定條文,臺灣“環保署”可以加嚴出廠十年以上交通工具原適用之排放標準,加速老車淘汰。對此,臺灣資深媒體人黃創夏説這種規定其實包藏禍心,蔡英文當局的“大謀略”要開展了。
臺當局為讓環保與經濟並行,提出“空污抵換”的做法,固定污染源排放出的物質,可與移動污染源抵換,也就是空污總量管制區若未符合空氣品質標準,可透過“空污抵換”解套。也就是説,將來企業或發電廠若無法達到消減空污量的目標,可以透過收購老舊車輛等方式取得排放量。
對此,黃創夏在facebook發文指出,蔡英文當局修訂的《空污管理規定》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其實是一個替大財團工業污染遮羞,以及擴大“用肺發電”力推深澳燃煤電廠的解套方案。黃創夏提及,其重點不止是要機車族去“揹黑鍋”,也不是簡單的去進行所謂的“打壓機車族”,而是政客和財團可以上下其手的“空污量抵換”。黃創夏説如此一來,擁有“太上管轄權”的臺灣“行政院長”和臺當局“經濟部長”,當然可以拿來用來力推深澳燃煤電廠,臺當局拿一堆公墓上方的空污量來“抵換”。
黃創夏説過去的臺當局和財團大搞“金權城市”時,也大玩“總量管制”、“容積率轉移”,結果以環保和水資源,甚至是文化古跡之名義,將一般無財無勢的老百姓居住區“限制發展”,把這些地方容積率“轉移”給富豪的百坪億元起跳的豪宅。“可怕,這種規定其實包藏禍心,前一次執政食髓知味,蔡英文政當局的‘大謀略’正要開展了”。(台灣網 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