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探索維護公益的有效途徑
原標題:積極探索維護公益的有效途徑
丁海江
自2017年7月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全面鋪開以來,我院將履行檢察監督職能作為保護環境資源有效手段,從通過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履行職責,到實施公益訴訟,在司法實踐中探索維護公益之路。
探索建立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機制。我院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中牟縣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監督專項活動實施方案》。後我們在履職中發現,中牟縣某街道辦事處轄區存在一處堆積長達2年之久的煤灰山,嚴重破壞了土壤結構,污染周邊生態環境。我院立即依據方案啟動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機制,向縣環保局、該街道辦事處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儘快清除煤灰山,並恢復土地原狀。
主動履責確保檢察建議落到實處。為將該檢察建議落到實處,我院多次組織縣環保局、該街道辦事處召開現場協調會。要求縣環保局、街道辦事處敦促煤灰山負責人將被污染的地表土壤徹底挖掘清理,恢復土地原狀、生態原貌,並督促縣環保局舉一反三,認真排查全縣區域內其他環境污染問題,並及時處理。
主動探索用公益訴訟保護生態資源。2017年12月20日,由我院辦理的朱群秀非法破壞農用地案在中牟縣法院依法宣判,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二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4萬元,在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將涉案陶瓷城拆除,恢復林地原狀。
作為河南省檢察院批准的全省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我院在案件辦理中積極作為、忠誠履職,對資源環境類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進行了有益探索。面對被告人對公共利益造成的損失該如何有效恢復這一問題,我院在辦案過程中主動與中牟縣林業主管部門溝通,制定了科學有效的修復方案,保證生態資源恢復的科學性。面對恢復生態資源需要的資金,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函請法院對被告人相應資金賬戶予以凍結,保證了生態資源恢復所需資金。在被告人主動履行恢復責任方面,通過耐心細緻釋法説理,使被告人真誠悔罪,自願作出恢復土地原狀的履行承諾書,保證了被告人對生態資源恢復的主動性。在規定的恢復期後,我院會同法院組織林業、土地、鄉鎮等相關部門依據修復方案對恢復情況進行驗收,保證了恢復品質,達到了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生態修復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