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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文章引糾紛 摩拜索賠百萬

2017年05月20日 10:25:37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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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為網上發佈匿名文章“摩拜深陷三大誠信危機:專利侵權、避談押金、燒錢當遊戲”侵犯其名譽權,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訴求法院判令被告“中國IT研究中心”的經營者等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及消除影響。記者昨日從海澱區法院獲悉,該院已受理了此案。

  2017年3月21日,各被告在其控制及經營的“中國IT研究中心”“中國軟體資訊網”兩網站上,幾乎同時發佈了一篇題為“摩拜深陷三大誠信危機:專利侵權、避談押金、燒錢當遊戲”的匿名文章。

  涉案文章以匿名報道的形式大肆捏造事實、散佈謠言,從文章大標題、導語、小標題到主體內容均赤裸裸地對原告惡意進行不實的名譽攻擊,充斥著誹謗言論與侮辱性的謾罵,包括為吸引公眾關注而精心設計的的醒目標題,各被告惡意編輯並突出顯示的導語“層層挖掘迅速成名背後的摩拜,可發現其不僅存在抄襲問題,也在用戶押金問題、投資人最關心的盈利問題上都已喪失了應有的企業誠信”;以及在文中不遺餘力地誹謗摩拜“鼓吹技術創新,實則抄襲成性”“摩拜為了贏得投資和行業關注,打造自身科技感的企業標簽,不惜通過抄襲技術專利的手段,並刻意將其技術創新能力嚴重誇大”等。

  “這是一起典型的專門針對摩拜進行的有組織的網路誹謗和抹黑事件。”原告訴求法院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即在其涉案網站上刪除全部侵權報道和相關連結;各被告向原告披露侵權報道的來源及其作者的身份資訊;各被告在其“中國IT研究中心”“中國軟體資訊網”“比達網”等網站以及新浪網、搜狐網、今日頭條等第三方網站的首頁顯著位置連續三十日發佈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的聲明、消除不良影響;連帶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失暫計100萬元,以及原告為制止侵權發生的律師費等合理費用暫計20萬元。

  原告認為,由於各被告合謀的共同侵權行為,涉案文章在網際網路上大肆傳播,嚴重損害摩拜的商業信譽和企業社會形象,給摩拜造成了重大的、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失。

  目前,海澱區法院對本案作進一步審理。

  原告訴稱,其是摩拜單車的經營者。摩拜單車創立於2015年1月,創始團隊潛心設計研發了全球第一款帶有智慧鎖的智慧無樁共用單車——摩拜單車,于2016年4月22日正式在上海運營,此後在不到一年時間內,陸續擴展到北京、廣州、深圳、成都、寧波、廈門、武漢、佛山、昆明、南京、東莞、珠海、濟南、福州等20余個城市。

  摩拜在解決城市公交“最後一公里”,構建城市可持續發展中所作出的努力和貢獻,獲得了社會公眾的廣泛認可與讚許,以及各級政府部門的關注與大力支援。原告通過其積極創新、為公眾綠色出行提供出色解決方案的不懈努力而形成的良好商譽是摩拜企業整體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受中國法律保護。

[責任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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