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改革開始啃“最難啃的骨頭”
中央地方公共服務支出責任劃分年內破題
政府工作報告就今年財稅體制改革指出:“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加快制定收入劃分總體方案”。《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作為我國財稅體制改革中“最難啃的骨頭”,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正在加速推進,財政部今年將繼續推進國防、外交領域的劃分,力爭取得實質性進展。同時,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也將破題,相關劃分標準正在制定中。將建立中央與地方合理分擔機制,推進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與此同時,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總體方案也在同步推進。
去年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理順中央與地方政府間財政關係明確了時間表和路線圖,于當年選取了一些領域啟動改革試點並積累了經驗。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在新的形勢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與推進財稅改革和國家治理現代化要求相比,越來越不適應。當前,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需要進一步理順,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需要進一步清理整合,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需要大力推進,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需要進一步提高,這些都需要以明確政府的財政事權劃分並相應界定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為前提,從財政事權劃分入手推進改革可以起到“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效果。
“當前,我國中央與地方財政收入大體各佔一半,而支出卻是二八分,中央有佔到全國財政收入35%的資金要通過轉移支付分配到地方。”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指出,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是改革的重心,先界定政府邊界,明確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關係之後,再來劃分央地間財政事權,進而再確定央地收入劃分、健全地方主體稅體系。
劉尚希表示,中央與地方財權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上,應該上移事權和支出責任。“但是具體到哪些事權上移,仍要做大量細緻工作”。《意見》中明確,劃分原則要體現基本公共服務受益範圍。“體現國家主權、維護統一市場以及受益範圍覆蓋全國的基本公共服務由中央負責,地區性基本公共服務由地方負責,跨省(區、市)的基本公共服務由中央與地方共同負責。”
“財政體制對層級政府來説,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是基礎,收入劃分是保障,缺口部分通過上級財政轉移支付予以必要補充。”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王澤彩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去年實行營改增之後,收入結構發生了調整,必然反饋到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配置調整上。稅制改革影響財力調整,要在維持中央財力佔比格局穩定的前提下實現均等財權。財力又和財政事權相匹配,中央與地方政府事權邊界就必須先行界定清楚。在中央財力佔比沒有大的調整的前提下,只有通過轉移支付完善制度來實現區域乃至全國的公共服務均等化,進而實現財政均富。
王澤彩表示,相比其他財稅改革,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劃分,可以説是“最難啃的硬骨頭”,因為會觸碰到方方面面的既得利益。它已超越財政部門職責,涉及行政管理體制的重新構建,乃至國家行政體制改革的縱深推進。
專家表示,改革任務重、時間緊。需要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府,以及政府的各個部門都動起來,凝聚各方力量,找出最有利的分級財政改革方案,方能推動現代財政制度的建立。
王澤彩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財政部已經在會同相關部委推出養老、醫保、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可攜帶的“福利包”,即相關財政支出可以跟著人口的自然流動“走”。也就是説,在行政體制改革還沒有到位的“五級政府”架構之下,按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取向,可以考慮把“福利包”從區域試行推廣至全國,讓民眾共用發展成果。
全國政協委員、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在理順中央、地方財政體制的深化改革中,建議儘早探索編制中央、省、市縣財政事權一覽表,並對應到三級財政支出責任明細單。
賈康在提交今年兩會的提案中指出,財政作為國家政權“以政控財、以財行政”的分配體系,是為政府履行其應有職能服務的國家治理基礎與重要支柱;政府職能的合理設定,需要具體化到各級財政的事權和支出責任設計上,並且必須細化到“事權一覽表”和與之對應的“支出責任明細單”的形式上,才能具備實際工作中的可操作性。
他建議,考慮到中國經濟社會轉軌還在攻堅克難的“進行時”,政府職能、財政事權的演變還有一個從比較大幅、頻繁的調整演變到逐步穩定成熟的過程,故三級事權一覽表的編制,可按照盡職事務的外溢性、資訊複雜程度和激勵相容等原則和匹配適宜的地方稅種等客觀要求,由粗到細地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動態優化。記者 孫韶華 北京報道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