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網站14日發佈新建贛州至深圳鐵路、新建北京至唐山鐵路兩條鐵路項目建設的批復。兩條鐵路總投資達1090.3億,其中新建贛州至深圳鐵路項目總投資641.3億元,新建北京至唐山鐵路項目總投資449億元。
發改基礎[2016]2129號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發展改革委: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關於上報北京至唐山城際鐵路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請示》和《關於再次報送新建北京至唐山城際鐵路項目申請報告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完善區域路網,推進京津冀區域交通一體化發展,同意建設北京至唐山鐵路。
項目法人單位為京唐城際鐵路有限公司。
二、功能定位:本項目是京津冀地區城際軌道交通網路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承擔沿線城際客流,兼顧部分跨線客流。
三、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
(一)主要建設內容。線路起自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經北京市通州區、河北省廊坊市、天津市寶坻區、河北省唐山市,終至既有天津至秦皇島高速鐵路唐山站,正線長約148.7公里。全線設8座車站。同步配套建設大廠、唐山動車運用所。寶坻南站綜合維修工區納入本項目。
(二)主要技術標準。鐵路等級:高速鐵路。正線數目:雙線。設計行車速度:北京至香河段200公里/小時,香河至唐山段350公里/小時。最小曲線半徑:北京至香河段2200米(困難地段2000米),香河至唐山段7000米(困難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20‰,困難條件下經技術經濟比較不應大於30‰。牽引種類:電力。到發線有效長度:650米。列車運作控制方式:自動控制。調度指揮方式:綜合調度集中。其他具體技術標準執行《高速鐵路設計規範》(TB 10621-2014)。
(三)規劃運輸能力:5000萬人/年。
四、投資估算、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
項目總投資449億元,其中工程投資423.5億元,動車組購置費25.5億元。資金來源為:項目資本金佔總投資的50%,計224.5億元,由京津冀城際鐵路投資有限公司出資。資本金以外的資金利用國內銀行貸款解決。
建設工期4年。
五、下階段工作
(一)進一步優化本項目與京哈鐵路互聯互通方案以及北京城市副中心站設計方案,同時統籌實施本項目引入北京樞紐工程,滿足近期直達運輸需求。
(二)結合城市規劃及綜合交通樞紐規劃,做好與其他交通運輸方式的無縫銜接,進一步推進鐵路客站及周邊用地綜合開發;
(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和運營中要切實落實生態保護、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項要求;
(四)強化防範、化解社會穩定風險的工作措施。
六、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國土資源部《關於北京至唐山城際鐵路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復函》(國土資預審字[2016]154號)、北京市規劃委《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2016規選市政字0053號)、天津市規劃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2015津線選政0013號)、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於北京至唐山城際鐵路河北段有關規劃意見的函》(冀建規函[2016]16號)等。
七、如需對本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八、請根據本核準文件,辦理土地使用、資源利用等相關手續。請國家電網公司同步安排外部電源電力工程,確保與本項目同步建成。請工業和資訊化部、軍委聯合參謀部在通信遷改等方面給予支援配合。
九、本核準文件有效期限為2年,自批復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准,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10月9日
發改基礎[2016]2128號
中國鐵路總公司,江西省、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中國鐵路總公司、江西省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報送的《關於報送新建贛州至深圳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鐵總計統函〔2016〕520號)和中國鐵路總公司辦公廳《關於補充報送新建贛州至深圳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鐵總辦計統函〔2016〕32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區域路網佈局,提高通道運輸能力和服務品質,促進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帶動沿線經濟社會發展,同意建設贛州至深圳鐵路。
二、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
(一)主要建設內容。線路從在建的贛州西站引出,經江西省贛州市,廣東省河源市、惠州市和東莞市,接入深圳北站,全長432公里。全線共設14個車站(含預留車站2個)。
(二)主要技術標準。鐵路等級:高速鐵路。正線數目:雙線。設計行車速度:350公里/小時。最小曲線半徑:一般地段7000米,困難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難地段30‰。牽引種類:電力。到發線有效長度:650米。列車運作控制方式:自動控制。調度指揮方式:綜合調度集中。其他具體技術標準執行《高速鐵路設計規範》(TB 10621-2014)。
規劃運輸能力:5000萬人/年。
三、投資估算、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
項目總投資641.3億元,其中工程投資607.9億元,動車組購置費33.4億元。
資金來源為:資本金佔總投資的50%,約320.7億元。江西省和廣東省承擔部分工程投資以及各自境內段徵地拆遷工作和費用。江西省共出資35.4億元(其中徵地拆遷費用計列10.5億元),廣東省共出資113.7 億元(其中徵地拆遷費用計列58億元),其餘資本金171.6億元由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籌措,使用自有資金等解決。資本金以外的資金使用國內銀行貸款。
中國鐵路總公司、江西省、廣東省等出資方依據股比按《公司法》組建規範的合資鐵路公司,負責項目建設和經營管理。
項目建設工期4年。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優化線路方案和車站站位,完善穩定深圳、惠州鐵路樞紐總圖規劃,合理確定預留車站建設時機;
(二)結合城市規劃及綜合交通樞紐規劃,做好與其他交通運輸方式的無縫銜接,進一步推進鐵路客站及周邊用地綜合開發;
(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和運營中要切實落實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各項要求;
(四)強化防範、化解社會穩定風險的工作措施。
五、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同步安排外部電源電力工程,確保與本項目同步建成。請工業和資訊化部、軍委聯合參謀部在通訊遷改等方面給予支援配合。
六、如需對本項目審批文件所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10月9日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