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根據新型城鎮化建設要求,結合當地城市基礎設施現狀和發展需求,篩選一批具備一定條件、適合採用PPP模式的項目,編制重大市政工程領域PPP項目規劃,提高PPP項目品質和水準。
二是從試點城市的重大市政工程領域PPP項目規劃中,選擇若干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且具有代表意義的PPP項目,組織高水準諮詢公司和資深專家等,因地制宜、積極創新,精心設計項目實施方案、建立合理投資回報機制、制定規範合同文本,力爭形成典型案例,供其他同類項目學習借鑒。
三是利用國家發展改革委與金融機構的投融資合作對接機制以及與全國工商聯的合作,向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以及民營企業推介項目,引導金融資本和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投資。
《通知》提出,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在自願報名的基礎上,遴選2-3個省份,每個省份選擇1-2個相關市政行業,開展創新工作。
一是開放市場,打破地域壟斷。城市政府通過規劃確定需求,採取招投標等方式遴選合作夥伴,政府通過合同管理、績效考核、按效付費,實現全産業鏈和項目全生命週期的PPP合作。
二是完善費價機制,設置平均行業基準利潤率,給民間資本投資明確的市場預期,吸引民間資本參與。
三是針對市政領域相關行業PPP項目小而散、不利於社會資本進入的問題,選擇並支援若干家實力較強的省內外專業企業,通過並購、重組等方式,提高産業集中度。
四是完善行業監管機制,重點對企業的績效、運營成本、服務效率、産品品質進行監審。五是在總結實踐基礎上,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模式,為向全國推廣提供借鑒。
《通知》要求,各地發展改革、住建部門要高度重視重大市政工程領域PPP創新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實。對符合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建設基金等支援方向的PPP創新項目,將合理安排有關資金予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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