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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打假人盯上購物網站:有師傅帶著徒弟打假

2016年09月11日 06:25:29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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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結束了公開徵求意見,這個條例再次吸引了人們對職業打假人的關注。根據近年來法院審理的一些涉及職業打假人的案件,北青報記者發現,雖然到現在仍然備受爭議,但職業打假人逐漸呈現出團體化、專業化等趨勢,訴訟內容也逐漸有了固定模式,並出現了專門進行網際網路打假的“網購職業打假人”。

  房山一年23件食品維權案

  全部涉及職業打假人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開始實施,其中規定“因食品、藥品品質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産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産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品質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這意味著在食品藥品領域,“職業打假人”也可以主張權利,“消費者”身份不再成為主張權利的限制,他們也從幕後走向了前臺。而在此前,在眾多涉及職業打假人的案件中,被告上法庭的商家幾乎都會強調對方是“職業打假人”,不能算消費者這一理由。

  隨著職業打假人在法律上的被認可,涉及職業打假人的案件大幅增長。甚至出現在某個法院,審理的涉及食品消費者維權的訴訟全都是職業打假人提起。以北京房山法院為例,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初,這一年間,房山法院共受理涉食品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23件,這23件案件全都涉及職業打假人。

  對於如何確認職業打假人身份,據了解,在開庭的時候,有時候法官會問起訴者是不是職業打假人,有時候被訴的商家也會問,而職業打假人一般都會直接承認自己的身份,甚至有時候不需要問他們會主動説出來。

  一位經常參與這類案件庭審的人士稱,其實職業打假人非常容易識別,“來法院的頻次高、購買一種商品的數量多。”

  而據房山法院法官介紹,他們在審理中發現,職業打假人不同於一般消費者,他們具有相當專業的行業知識,目的非常明確,就是通過法定懲罰性賠償謀取利益。在流程上,職業打假人在購買涉案商品後,首先會向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舉報,行政執法部門作出處理結果後,職業打假人便利用處理結果與商家協商賠償事宜,如果協商不成,職業打假人便以此作為事實依據或證據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職業打假人呈專業化

  有師傅帶徒弟打假

  國內職業打假人最早出現可以追溯到1994年左右,當年頒布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一條 “退一賠一”的規定,這很快造就了一大批職業打假人。

  如今20多年過去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幾經修改,隨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日漸完善的是職業打假人也在不斷變化。

  近幾年來涉及職業打假人的案件反映出這一群體逐漸呈現出家族化、團體化和專業化的趨勢。

  在家族化方面,有的職業打假人從剛開始單槍匹馬作戰,到逐漸有親屬加入打假團隊,形成一個“打假家族”,比如四川成都便曾出現過兄弟姐妹全部進軍打假行業;在團體化方面,職業打假人往往會組建一個打假團隊,包含若干人,在團體中涉及不同的專業領域,這樣可以實現覆蓋面更廣,此外,團體中也會進行明確的分工,有的人專門負責尋找可能有問題的商品、有的人專門購買商品、有的人專門做鑒定投訴、有的人專門負責起訴打官司。

  據介紹,在一些職業打假人案件中會出現師傅帶徒弟打假的現象,師徒兩人共同出庭應訴或者徒弟應訴師傅觀摩,“有一次,庭審剛結束,坐在旁聽席的師傅便開始對徒弟在法庭上的表現進行總結評價,然後指出不足,哪些需要改進。”

  而在專業化方面,除了對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非常熟悉,職業打假人也開始逐漸變得專業,比如在食品領域,他們會選擇投入更多的精力去研究、去學習,掌握某種食品的行業標準。在一起涉及香菇産品的庭審中,職業打假人甚至可以通讀香菇行業標準。

  訴訟內容成模式

  多數以包裝標識為由起訴

  北青報記者查詢近年來食品權益案件涉及職業打假人的案例發現,他們在起訴內容上也形成了相應模式。

  唐先生在某超市購買10瓶進口葡萄酒,購買後發現涉案葡萄酒沒有中文標簽,沒有標注中文名稱、配料表等內容,於是向食藥局舉報。後食藥局認定超市銷售的葡萄酒違反法律,對超市作出行政處罰。唐先生與超市協商沒有結果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超市承擔退貨及價款10倍賠償。後法院支援了唐先生的訴訟請求。

  類似唐先生這樣的職業打假人,以商品包裝、標簽説明、成分標識等不符合國家標準,然後向經營者索賠的案例非常多,他們認為,食品標簽、説明書、成分標識等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情況不是標簽瑕疵,而是生産者、經營者“誤導”消費者的行為,並以此理由提起訴訟。

  在起訴對象上,他們幾乎都是以銷售涉案商品的經營者作為被告,很少有以生産者為被告的情況,對於這種現象,一位業內人士認為,以經營者為被告是最為經濟的訴訟方式,而以生産者為對象會存在生産商在外地、不好找人等情況,需要付出更多的時間和金錢成本。

  在訴訟要求上,他們一般不要求追究經營者的違約責任,而是向經營者主張食品安全責任並要求10倍賠償。

  現網購職業打假人

  多選擇大網站

  隨著網上購物的興起,職業打假人也將目光投向了購物網站,並出現了一批專盯網站的“網購職業打假人”。在一些地方的法院,網購維權案件中原告為職業打假人的甚至佔到了全部案件的9成。

  王女士在天貓、京東等網路購物平臺上分別購買了多種商品,涵蓋電器、食品、生活用品等多個領域,隨後以産品存在品質問題或商家涉嫌虛假宣傳為由分別將生産商起訴至法院,除了訴請退還購物支出外,還要求獲得相應的賠償。通過這種方式,焦女士半年之內共提起了7次訴訟。

  北青報記者查詢案例發現,目前國內較大的購物網站幾乎都曾被職業打假人起訴過,比如,某購物網站曾經被3名消費者起訴了50次,其中兩人承認是職業打假人。

  在這起案件中,兩名職業打假人在某購物網站上購買了即食燕窩,他們認為涉案商品外包裝標明的配料中含有蘆薈,但國家規定如果蘆薈沒有經過安全性評價證明能食用,是不能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的,便起訴到法院,要求“退一賠十”。最後獲得法院支援。

  在網站選擇上,網購職業打假人選擇的網站一般都是大眾熟知的網路購物平臺,如天貓商城、京東商城、一號店等網站,這些購物網站銷售量大,涉及消費群體也大。比如,一名職業打假人專門在某著名購物網站上買行車記錄儀,然後就去法院起訴,先後買了10幾次之多。

  在網購職業打假人案件中,還出現了一種情況,打假人首先會去實體店購買認為有問題的商品,然後起訴實體商家,在獲得支援後,他們會再到購物網站購買相同的産品進行起訴,法院曾經出現過某款産品被不同打假人在不同網站多次購買然後網站被多次起訴的情況。

  而在購買的商品上,網購職業打假人一般選擇購買食品、保健品類商品,“這類商品更容易在標簽上挑出毛病。”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責任編輯:尹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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