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發改委公佈研究報告 我國社保總費率高居全球13位遠超美日 亟待降“五險一金”減人工成本)
29日,國家發改委網站公佈了來自該委社會發展研究所的研究報告,稱當前我國企業職工五項社保總費率為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39.25%,在列入統計的173個國家地區中列第13位。
報告認為,“五險一金”費率長期居高不下使得我國製造業正面臨巨大挑戰。而調整五險一金繳費水準,正是減輕企業生産經營負擔的重要舉措。
現狀
在我國雇1名工人可在印尼雇3.5名
目前各地10%到24%的住房公積金繳費,我國“五險一金”的名義費率已經達到60%左右。
這則研究報告提出,我國“五險一金”費率長期居高不下,再加上尚待完善的繳費基數確定和增長機制,成為帶動企業用工成本持續上漲和影響企業生産經營平穩的重要因素,使我國製造業的競爭優勢大打折扣。
報告分析,在我國雇用1名工人的費用,在泰國可以雇用1.5名,在菲律賓可以雇用2.5名,在印尼可以雇用3.5名。這使得我國的勞動力成本優勢已被東南亞國家所取代。
應對
降低企業繳費水準減負可轉化為增收
報告分析,合理調整五險一金繳費水準,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費率決定機制,是減輕企業生産經營負擔,控制用工成本過快上漲,推動勞動要素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舉措,這有利於穩增長、促就業、調結構。
同時,在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水準情況下,降低企業和職工當期繳費水準,也為激發企業用工活力,推動企業收入分配和薪酬改革,提高職工當期工資性收入提供契機。
按照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徵繳收入情況初步測算,下調社保繳費率政策每年可為企業減負1000億元以上,下調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每年可以為企業減負400億元左右,各項措施綜合減負效應在1500億元左右,從而大幅降低企業用工成本,為企業“減負”和“鬆綁”起到了積極作用,並有利於助推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
報告稱,假定企業減負部分以50%比例分別轉化為職工增收和企業投資建設,按照以往投資和消費與GDP彈性關係推算,並扣除政策抵消效應,可拉動2016年GDP增長約0.137個百分點。
觀點
社保費率高或與財政無法過多補助有關
中國保險學會常務理事、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原院長郝演蘇教授在接受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社保總費率偏高,與目前我國財政負擔偏大,無法過多補助社保有關。
1 如何加大降低社保繳費?
限制性因素多可能性不大
郝演蘇認為,目前國際上一些國家的福利性社會保障體系,是基於財政的大量投入。
對於企業和個人負擔最大的養老保險繳費,此前人社部已陸續允許一些地區降低養老險費率,但降幅基本只有1%,且只針對企業繳費部分。其他各險種降低的繳費率,大多也是1%甚至更低。
郝演蘇分析,從學術角度講,如報告所言,同步降低企業和職工的社保當期繳費水準,且降幅至少要高於現在的降低幅度,無疑是最為理想的。但他認為,相關主管部門考慮到加大財政補助的難度,以及當前基金承受能力限制等因素,作出加大降低社保繳費的可能性並不大。
2 延遲退休政策可否改變?
可能性小,望通過企業內退解決
此前人社部曾公佈過專家關於延遲退休的一系列解讀,相關專家介紹的情況主要集中在延遲退休的人口因素、年齡因素,以及延退是否會影響就業等方面,而延退時間問題似乎應和更多因素聯繫起來考慮,比如老齡人口健康、物價漲幅、工資水準還有福利保障狀況等因素。
對此郝演蘇分析,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社保總費率卻接近眾多歐洲福利國家的繳費門檻,一定程度上説,這確有不妥之處,有關部門在考慮延遲退休等政策時,應該更多考慮到國內收入水準相對發達國家偏低,而社保繳費水準偏高的事實。這其中較為關鍵的物價漲幅和工資水準問題,其實歸根結底就是一個購買力問題。在制定延遲退休政策時,這屬於無法回避的一個問題。
郝演蘇介紹,從國外來看,一些國家在延遲退休後,在養老保險參保者未達到年齡要求時,確實不會為其發放養老金。不過對於一些已經失去工作能力者,會為其發放一定的補貼。對於仍然工作者,也會採取諸如發放半數薪酬,但減輕勞動強度等靈活舉措。對此,有關部門可適當參考國外做法。
同時郝演蘇認為,政府部門改變現行病退等政策的可能性並不大。企業可以考慮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一旦延遲退休政策施行,可以更多人性化地允許患病等職工進行內退。
(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