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經貿  >   大陸經濟

國務院: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

2016年08月23日 09:02:06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今日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要求合理降低企業人工成本,降低企業社保繳費比例,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不得超過12%;完善最低工資調整機制,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教育、基本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覆蓋範圍。

  《方案》提出,降低企業社保繳費比例,採取綜合措施補充資金缺口。從2016年5月1日起,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份,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省份,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將失業保險總費率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

  以上兩項社保費率降低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綜合採取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開展基金投資運營和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以及支援各地通過拍賣、出租政府公共資源資産等方式籌集資金,為降低企業社保繳費比例創造條件。

  《方案》還提出,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規範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不得超過12%。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由各省(區、市)結合實際,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生産經營困難企業除可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依法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待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並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方案》還要求,完善最低工資調整機制,健全勞動力市場體系。統籌兼顧企業承受能力和保障勞動者最低勞動報酬權益,指導各地合理確定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和調整頻率。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現居住證制度全覆蓋,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教育、基本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覆蓋範圍,降低勞動力自由流動成本,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體系。

[責任編輯:李帥]

特別推薦
點擊排名
聚焦策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