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發改委召開定時定主題新聞發佈會,發佈宏觀經濟運作情況並回應熱點問題,發改委相關負責同志出席發佈會,並回答記者提問。
發改委新聞發言人趙辰昕在回答記者關於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進展情況的問題時,做了如下回復:
2012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和要求,指導各地積極穩妥推進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推動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降低群眾醫藥費用負擔。在總結各地改革經驗基礎上,經國務院批准,2016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了《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
改革以來,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與衛生計生、人社、財政等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建機制、控費用、調結構、強監管的原則,加強價格與醫療、醫保、醫藥等政策聯動,通過取消藥品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收付費方式、強化費用控制和落實政府辦醫責任等綜合措施,協同推進改革。截止目前,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已實現全覆蓋;城市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在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青海、上海、天津等八個省(市)已全面推開,其他省(區、市)也都選擇了部分城市和醫院開展了試點。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積極落實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政策,實施藥品價格改革,取消除麻醉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的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重點提高診療、手術、護理、康復、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價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對於取消藥品加成後公立醫院減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進行補償,補償比例基本上在60%-90%。
目前,各地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進展順利,運作平穩,成效初步顯現,有力促進了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一是公立醫院新型補償機制正在形成。大多數公立醫院取消了藥品加成,公立醫院補償由原來的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二是患者費用負擔總體平穩。通過降低藥品、耗材費用,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並納入醫保報銷範圍,患者個人醫藥費用支出比例保持基本穩定。三是調動了醫務人員積極性。醫療服務價格調整中注重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激發醫護人員不斷提高醫療服務水準。四是提高了醫院服務能力和效率。通過改革不斷優化醫院醫藥收入結構,提升了醫院“軟實力”,服務能力和效率逐步提升。五是醫療服務比價關係逐步理順。有升有降地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服務項目價格得到提高,以往偏高的檢查檢驗類服務項目有所降低,醫療服務價格內部結構更加合理。六是藥品市場價格總體平穩。藥價改革進一步激發了市場活力,促進了藥品研發創新和提升品質,同時保障了藥品供應,一些常用藥和經典低價藥的生産供應逐步恢復,保證了群眾用藥需求。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好《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督促指導地方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繼續深化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狠抓政策落地,確保改革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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