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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川陜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的批復

2016年07月13日 13:40:56  來源: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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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報送川陜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修改稿)的請示》(發改地區〔2016〕1404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川陜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實施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新發展理念,緊緊抓住推進“一帶一路”建設與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大機遇,推進結構性改革尤其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發展第一要務,堅持區域開發與精準扶貧相結合,堅持內生發展與對外開放相結合,著力破解基礎設施瓶頸制約,協同推進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綠色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創新體制機制,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川陜革命老區人民與全國人民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三、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協作機制,強化績效考核,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要按規定程式報批。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工作指導,在政策制定、資金投入、項目安排和體制創新等方面加大對川陜革命老區的支援力度,幫助解決《規劃》實施中的突出困難和問題,為川陜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會同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人民政府適時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16年7月10日

  (此件公開發佈)

[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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